据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熊水龙建议,修订《居民身份证法》及相关法规,取消在居民身份证实体卡片上印刷“住址”信息的要求等。
实际上,随着人口流动增加,居民身份证上的地址越来越没有实际意义。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有14.4亿人,其中:人户分离人口为49276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1694万人,(跨市)流动人口为3758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为12484万人。人户分离、跨市流动、跨省流动分别占到了全部人口的34%、26%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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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
也就是说,2020年,每三个人就有一个人居住地与身份证住址不符。换个角度看,就是三分之一人的身份证上标注的地址并不是真实有效的住址。这就大大削弱了身份证上住址的效用。
由于在很多场合都需要出示身份证,这使得身份证上的住址也成为半公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是半公开信息,这可以理解,但住址不应该是。所有人都有权通过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拿到另一个人的住址,这并不合理。
身份证是否标注住址,并不影响公安等部门执法,实际上,公安的系统内不仅有姓名、住址等信息,还有大量的其他信息,如手机号码等。执法机构可按照权限级别调用。因此,身份证上是否显示住址,对相关工作并不会有实质影响。
此外,身份证上的有效信息应该集中在一面。目前身份证上的签发机关、有效信息在一面,而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在另一面,每次复印需要复印两面,又没办法证明正反两面来自同一个身份证。既浪费了复印材料,还增加了伪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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