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锒铛入狱,是否意味着债务就此“泡汤”?司法实践给出的答案是:刑事羁押绝非债务豁免。 近日,海南乐东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店主在得知欠债人服刑后坚持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服刑人员全额偿还货款及利息。这给所有债权人敲响警钟:只要策略得当,高墙之内亦可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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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果断提起诉讼。 许多债权人误以为债务人坐牢就只能“自认倒霉”,实则不然。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向原告所在地或债务人被监禁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便债务人在监狱,法院依然可以开庭审理。如乐东那起案件中,法院直接采用对服刑人员的询问笔录作为庭审意见,顺利作出了判决。拿到胜诉判决书,是后续一切执行行动的法律基石。

第二步,申请强制执行,深挖隐形财产。 判决生效后,若债务人未主动履行,应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即便人在服刑,不等于名下无财。 法院的执行系统会全面查控其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更关键的是,要关注其债权类隐形财产,如对外出借的款项、持有的基金份额等。在东兴市法院的一起案例中,执行法官正是通过系统筛查,发现服刑的被执行人持有一笔异地基金份额,随即跨省扣划,为申请人追回了大部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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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活用执行和解,以“分期”换“履行”。 面对确实暂时无力全额清偿的服刑人员,强制措施可能陷入僵局。此时,执行和解不失为一种柔性策略。 例如,马山县法院曾办理一起案件,考虑到服刑人员狱前还款记录良好,法官积极协调双方在监狱会面,最终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件顺利终结。此外,参考浙江湖州探索的机制,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被执行人,可在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情况下,协商制定分期履行方案,既保障债权人权益,也给债务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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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服刑增加了追债难度,但并未阻断法律救济途径。从提起诉讼到深挖财产,再到灵活和解,法律为债权人提供了组合拳。关键在于摒弃“等”的心态,及时行动,将纸面权利转化为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