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案件需咨询专业律师,本分析仅为参考,不构成执业意见。
1. 案件介绍
作为被告的你,是否因为疫情、自然灾害、政策调整、重大公共事件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却被对方起诉要求承担巨额违约金?明明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外部事件,却要你独自承担全部损失,企业资金链紧张、账户被查封、正常经营难以为继,承受巨大经济与精神压力。
本案中,被告 A 公司与原告 B 公司签订合同后,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政策管控措施或市场基础条件重大变化,导致 A 公司客观上无法按照原合同履行义务。A 公司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 B 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张免责或请求变更、解除合同。B 公司拒绝认可,并向某法院起诉,要求 A 公司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一是案涉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二是被告是否履行通知及证明义务;三是被告能否免责、减责或变更、解除合同。
2. 裁判结果与理由
裁判结果:某法院认定案涉事件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被告已履行法定义务,判决免除或减轻被告违约责任,或判令变更、解除合同。
裁判理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被告已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原告,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已尽到法定义务。
原告损失系客观事件导致,不可归责于被告。
3. 法律分析
俞强律师提示:上海律师处理免责类抗辩时,必须严格区分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二者适用条件、法律效果、举证标准完全不同,混用极易导致抗辩失败。
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15 年执业经验,代理 600 + 案件,专注商事争议解决与被告抗辩。
(1)核心法条解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提供证明。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情形下,当事人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上海律师重点证明:事件具有不可预见性、非商业风险、与履约障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被告抗辩核心策略
定性准确:导致完全履行不能的,主张不可抗力;导致履行明显不公的,主张情势变更。
及时通知:以书面函件、邮件、短信、公证送达等方式固定通知记录。
完整举证:提供官方文件、政策公告、新闻报道、相关证明材料。
积极减损:采取替代方案、减少损失扩大。
程序合法:不可抗力可直接主张免责;情势变更需通过诉讼或仲裁提出。
(3)风险提示
市场价格波动、经营不善属于商业风险,不构成情势变更。
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未通知、未举证,将直接丧失免责基础。
疫情等事件需证明对本案合同的直接影响,不能笼统主张。
如需针对性抗辩建议,可联系俞强律师团队。
4. 律师团队与专业领域展示
团队核心理念:通过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方案,为客户化解商事纠纷,捍卫商业权益。
联系方式:公众号 “律师俞强” 免费咨询,或通过 “君澜律所” 官网(上海市世纪大道 1198 号)联系。
俞强律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超过十五年的法律实务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与商事争议解决、金融与职务犯罪辩护,以及知识产权、公司治理等复杂法律事务,尤其擅长上述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的上诉、再审和抗诉程序。俞律师善于融合商业思维与法律技术,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且具有战略性的解决方案。
一、 核心服务范围
・证券与资本市场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操纵市场与内幕交易纠纷等。
・基金与投资维权:私募基金、资管产品合同纠纷,股票投资维权,对赌协议纠纷等。
・公司控制与股权纠纷:公司控制权争夺、股权转让与回购纠纷、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股东知情权纠纷等。
・金融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保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
・金融与职务犯罪辩护: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的辩护。
・知识产权纠纷: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诉讼,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
・商事合同纠纷:各类买卖、租赁、承揽、服务、中介 / 居间合同纠纷等。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房屋买卖 / 租赁合同纠纷等。
・执行与特殊程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等。
・再审与抗诉:针对各类已生效民事、行政判决的再审申请与代理。
二、 代表性案例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江某荣诉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案(上海金融法院)
・王某云诉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等案(上海金融法院)
・赵某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案(上海金融法院)
・吴某诉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案(北京金融法院)
・李某诉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某宏诉江苏保千里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谢某雄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案(上海金融法院)
・冯某华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基金、理财合同纠纷
・李某与某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合同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窦某员、金某燕、王某人等多人诉上海某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列基金合同纠纷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徐某珍诉深圳市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基金合同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杨某禕与某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合同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金融借款、担保、保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某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王某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茅某梅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列金融借款、抵押合同纠纷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沁源县某特材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合同纠纷案(上海金融法院)
・建元资本 (中国)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嘉兴沪信某期投资合伙企业系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颜某与台州某成置业有限公司等应收账款质权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股权、公司控制权及公司治理纠纷
・上海某毅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诉赛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林某丹与梁某远股权转让纠纷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中城某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诉朱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蔡某与梁某龙等股权转让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王某军、广州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清算责任纠纷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上海某通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和公司人格混同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叶某苑与上海某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确认合伙份额纠纷案(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纠纷
・安徽某家商贸有限公司诉福建某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某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诉上海伯某伦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上海某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某煤炭集团专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江苏劲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诉上海某遨金属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上海某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腾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各类商事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泰州市某达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恩某萨公司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某光电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王某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
・承揽、服务合同纠纷:某工程 (上海) 有限公司与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赛某科技 (上海) 有限公司系列服务合同纠纷、上海某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某智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同纠纷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租赁合同纠纷:上海某源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忆餐饮娱乐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城某康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等。
再审与抗诉案件(体现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力)
・江苏某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
・上海某健康发展集团、中城某康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某与南京某投资集团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海某轩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再审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周某斌、南京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城某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某汇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行与特殊程序案件
・黄某囡等与鲁某川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嘉兴沪信某期投资合伙企业与阮某标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某华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季某野与上海某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施某荣与颜某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9. 金融与职务犯罪辩护
・杨某、王某的职务侵占罪辩护、周某的诈骗罪辩护,均获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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