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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瑞之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京瑞之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扬仪城执罚决〔2026〕4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违法事实:违反了《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以损失费三倍,共计人民币1818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捌拾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2026-03-03
处罚机关:仪征市城市管理局
来源|信用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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