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焦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更好地协助各医疗机构药物使用,促进合理用药,由山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积极发挥行业学会的专业引领作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21,6(19):9-40.Doi:10.3969/j.issn.1672-3384.2021.06.002.],旨在以充分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基于临床用药实际,规范药品超说明书使用,为各级医疗机构临床药物治疗与药事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和技术支撑。经山东省药学会组织有关药学专家及临床专家综合评价后正式在学会挂网发布并在省内外推广使用。,并陆续分专业模块在《中国合理用药探索》杂志 <标准与讨论> 专栏出版了系列具有指导性和实用性的相关共识解读。
在此基础上,结合最新的临床用药需求与反馈,遵循循证医学理念,根据山东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委员会制订的 <证据等级与推荐意见> 标准,项目工作组对2025年新增的 5个品种及相关11项条目进行梳理,并进行证据查新和循证评估,多次召集省内各医疗机构有关心血管、血液、神经、肿瘤、风免、镇痛等专业的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及临床药师,共同参与多学科研讨会进行充分论证,最后通过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委员会达成共识,形成2026年更新版。本次更新通过对2025年版目录增补与完善,同步删除已被我国NMPA获批适应症品种,最终形成190个品种、312项推荐意见,现予以发布(见附件),旨在为临床用药提供循证证据,作为各医疗机构医师处方、药师审方参考依据,本目录不作为推荐目录。基于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和药物治疗与临床研究的进展,科学认识不断完善,各单位在参阅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联系人:侯宁、唐琳,电话:0531-68776480)。
为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本《共识》须注明出处。引用格式为:山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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