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晚报
近日
台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
因婚外情开通亲情卡引发的
赠与合同纠纷
判决涉案赠与行为无效
婚外第三者须全额返还13万余元消费款项
案件
黄某与林某系合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黄某发现丈夫林某将异性严某社交账号备注为“宝贝”,双方聊天记录言语暧昧,存在不正当交往。
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期间,严某通过林某为其开通的亲情卡功能,累计消费金额高达13万余元。事发后,林某为挽留妻子,坦白了自身出轨事实。
黄某认为,林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亲情卡消费的方式赠与婚外第三者,严重侵害自身合法财产权益,且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赠与,遂将严某诉至台江法院,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严某返还全部消费款项。
庭审中,严某辩称,其与林某系商业合作伙伴,亲情卡是林某以公司大股东身份,为方便高管开展公司采购开通的工作福利,并非赠与,与婚外情无关。但针对该辩解,严某未能提供任何资金流向凭证、财务报销单据等有效证据予以佐证。
法院审理查明
亲情卡本质是代亲友付款的支付工具,多用于亲密关系间日常消费,支付平台在开通过程中会明确提示相关款项性质为“赠予”或“赠送”,若无相反证据,法律上通常定性为无偿赠与。
本案中,林某与严某交往超出正常社交界限,林某无偿赠与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既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也未征得财产共有人黄某同意,严重损害黄某合法权益。
法院最终认定,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判定林某通过亲情卡向严某赠与13万余元的行为无效,严某须向黄某全额返还涉案款项。
法官提醒
开通亲情卡、亲属卡此类功能务必谨慎,若款项实际为借贷、代付款或工作经费,务必提前签订书面协议、留存聊天记录、财务凭证等,明确约定款项性质,避免引发财产纠纷。
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负有忠诚义务,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外“感情投资”,均无法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切勿让甜蜜的情感表达,沦为伤害家人、触碰法律红线的利器。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睿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