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龙颖 郑莹
哈尼梯田的红米、敖汉的小米、宣化的葡萄……这些散落于农业文化遗产地的特色物产,是“有文化内涵的生态农产品”。它们既是一方水土的自然馈赠,更承载着当地人的生存智慧,因而具有独特的生态与文化底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副主任、二级研究员闵庆文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从农产品特质、发展逻辑、价值实现、农民赋能等多个维度,解读农业文化遗产地农产品的独特价值,明确保护与发展核心:让生态与文化价值转化落地,让农民成为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主体。
全国政协委员闵庆文
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产品,天然便具备多重优势。闵庆文介绍,这类区域保留着当地独特的农业品种资源与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加上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创造的环境友好的生态农业技术,从而孕育出极具地域特色的物产。农业文化遗产地大多处于重要生态功能区,优质的水、土、气,让当地物产天然契合地理标志产品的特质,如今许多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产品都是地理标志产品。另外,农业文化遗产地还因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田园景观,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而农产品和融入当地文化的食品,自然就成为旅游产品。
与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农业不同,农业文化遗产地农产品不追求量产,核心竞争力在于个性化。闵庆文表示,由于生态地理条件限制,大多数农业文化遗产地不具备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的优势,但却有鲜明个性。他以古茶园举例,不同山头、不同茶树、不同茶农制作的茶叶风味各异,这份不可复制的差异,使得这类产品更具特色。统一标准往往会使这些产品失去原本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规模化、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可以满足人们数量上的需求,而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产品则因其品质、特色与文化可以满足个性化需求。
在闵庆文看来,优质优价、物以稀为贵、品牌效应,是决定农业文化遗产地农产品价值的三大核心因素。依托优良的品种资源、传统的生产技艺、优质的生态环境,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农产品可以实现优质优价;而遗产地地域面积有限、空间受限的特点,让当地农产品产量稀缺,物以稀为贵成为其天然属性;更重要的是,农业农村部认定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赋予了这些农产品品牌溢价的底气。当然,要让农业文化遗产地农产品有更好的价格,关键在于让更多人读懂藏在这些物产的品质特性和背后的深层价值,让农业文化遗产的品牌能被更多人熟知。
谈及科技对遗产地农产品的赋能,闵庆文认为,无人机、精准农业技术等现代手段,能降低传统生产的劳动强度,弥补传统生产的不足,但不能偏离遗产保护的核心。不宜套用常规农业发展逻辑,而应鼓励有机化生产,并通过农文旅融合,让游客在旅游体验中感知其生态与文化价值,让农产品在旅游发展中显现其品质与品牌价值。
农业文化遗产地发展终究要回归到农民身上。闵庆文直言,现有统计口径往往只是统计了直接的农产品,而未将农业生产所创造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及其衍生的文旅产业等计入其中,导致农业的真正价值被严重低估。激发农民积极性,核心是让农民能够得到更多收益,需要推动农文旅融合,让田地变景观、农产品变旅游商品,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收益;需要科学评估农业系统的生态与文化价值,建立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补偿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认识到,耕种不仅是生产,也是创造风景与传承文化。
闵庆文强调,企业在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现代化的经营理念、市场开拓能力、品牌建设与宣传至关重要,但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只有当地农民真正获益,才能延续他们对这片土地的深厚情怀,才能成为遗产保护和发展的主力,也才能使农业文化遗产得以更好发展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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