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笔款项执行到位,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成功为山东某新材料公司全额追回被拖欠的775万余元货款。这起涉及深圳、东莞多家关联企业的跨域买卖合同纠纷,从审理到执行圆满解决,不仅为当事企业挽回了巨额损失,更以“全流程实战”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了一份可复制、可落地的经营风险防范与高效维权指南。
一场“移花接木”,引发欠款风波
2019年3月起,山东某新材料公司与深圳某科技公司建立买卖合同关系,持续供应导电布、导电海绵等货物,合作原本稳定。2022年10月,该深圳公司实际控制人以经营地址变更、异地新设公司为由,要求山东某新材料公司将供货、开票主体变更为新成立的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出于对合作方的信任,山东某新材料公司按要求继续供货至2023年7月,经结算,对方仍拖欠货款7758210.5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山东某新材料公司诉至定陶法院。
几经调查,揭开“人格混同”的面纱
定陶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查实,涉案的深圳、东莞多家关联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存在明显的人员、业务、财务三重混同情形:实际控制人交叉掌控多家企业,多名人员在不同涉案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关键职务;新成立的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为成立前深圳公司的欠款出具付款承诺书,还在未成立时加盖公章出具对账单,多家企业经营范围重合、办公相邻、共用前台标识,业务往来高度混同;东莞该电子科技公司账户收到货款后,100余万元资金通过取现方式转出且去向不明,财务收支混乱。依据民法典、公司法相关规定,法院一审判决涉案核心企业共同支付货款及逾期损失,相关自然人和关联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经二审调解,各方达成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约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干警三赴异地,775万全额追回
执行初期,定陶区人民法院先通过传统查控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17万余元,又以货抵债实现债权30余万元,因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本”但并未“终止”。在山东某新材料公司提供被执行人对外享有到期债权的关键线索后,定陶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核查确认线索有效,依法恢复执行。执行人员三赴深圳、东莞,面对异地执行难、配合方顾虑多等挑战,既亮明拒执“红线”,又主动协助梳理流程、提供文书范本,历经3个月攻坚,剩余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实现债权100%清偿。
此案是定陶区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跨域协作的典型案例,形成的“主动恢复+深挖线索+异地协作+精准执行”工作模式,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解决方案,更为广大企业敲响警钟、指明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定陶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执行为契机,向市场传递“坚决保护合法债权、严厉惩治逃废债”的鲜明信号。广大企业也要以案为鉴,既做诚信经营的践行者,也做善用法律的维权者,共同筑牢公平有序的市场基石。
通讯员杨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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