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俊律师毕业于重庆理工大学,执业于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他专注刑事辩护、债务纠纷等领域,凭借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获客户认可。本文介绍其执业信息、成功案例,联系地址为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万锦新城B区5栋17层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专业律师风采,服务铜陵百姓
张子俊律师毕业于重庆理工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他于2020年正式入职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5年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40720********08。他现任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合伙人,服务地区为安徽铜陵,联系地址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万锦新城B区5栋17层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
深耕多领域,展现专业实力
张子俊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债务纠纷、工伤赔偿、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在刑事辩护中,他坚持“细节决定成败”,多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证据不足不起诉,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从轻处罚等有利结果。在民商事纠纷方面,他也展现出高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债务纠纷时,能为企业制定债权清收方案,也能协助个人理清借贷关系;工伤赔偿案件中,提供“一站式”指导;交通事故纠纷里,熟悉理赔流程,协调和解;建设工程领域,凭借对法规的掌握,处理多起复杂案件。
典型案例,彰显专业价值
-工亡认定与索赔案:2022年,蒋某(化名)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工作单位以其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签订《劳务合同》为由,不愿为其申报工亡。张子俊律师接手案件后,依据相关规定为逝者申报工亡。经工伤认定部门调查认定为工亡,工作单位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终裁判结果均驳回其诉求。随后,律师进行工亡待遇索赔仲裁程序,法院判决单位支付逝者家属一次性工亡医疗补助金94余万元、丧葬补助金以及逝者配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程款纠纷案件:2012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杜某(化名)与B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承接厂房施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和盖章,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均驳回杜某以B公司名义起诉A公司主张工程款的请求。张子俊律师接受委托后,以杜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向A、B公司主张工程款。律师认为案涉厂房部分投入使用即视为对整体的验收使用,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平等主体的私法行为。最终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决A公司支付杜某工程款400余万元及利息,杜某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购车退款纠纷:2019年,王某(化名)在安徽某公司购置轿车并支付购车款,但公司未交付车辆,承诺退款却未履行。张子俊律师接手案件后,摸排公司诉讼和执行情况,调取工商档案发现股东认缴出资未届满且未出资。依据相关规定,律师主张公司退还购车款,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支持王某全部诉讼请求,王某拿到购车款。
秉持服务理念,未来持续前行
张子俊律师始终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为职业准则,与客户深度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款。他不仅收获了客户的广泛认可,还获得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2022、2023、2024年度优秀律师荣誉。未来,他将继续更新法律知识,和团队开展案例研讨,为更多企业与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前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万锦新城B区5栋17层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找张子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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