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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1.资质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地址不一致,无实体经营门店(“幽灵外卖”),以及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线索。

2.环境卫生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处理加工区环境脏乱差,墙壁发霉、地面油污、物品堆放杂乱;未按规定配备防蝇、防鼠、防尘等设施;食品处理区与生活区混用,清洗消毒不规范等违法违规线索。

3.食材管控问题。采购或使用“三无”、过期变质、腐败霉变、来源不明的食材,未留存采购票据、供货方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线索。

4.加工制作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假劣和病死毒死肉类、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线索。

5.人员管理问题。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健康证明过期或伪造健康证明;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操作等违法违规线索。

6.平台管理问题。未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行为开展抽查监测、制止违法行为、未依法登记、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信息、平台管理缺失,责任“悬空”等问题线索。

7.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

1.资质问题。未经许可(含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生产或者超范围生产肉制品。

2.原料管控问题。采购、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等违法违规线索。

3.生产过程控制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肉制品,以及虚假标注标签问题违法违规线索。

4.制假售假问题。生产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肉制品,如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冒充牛(羊、驴)肉制品、以植物蛋白生产假冒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法违规线索。

5.肉类产品经营环节的其他问题线索。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831-8205227、8206003(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12315投诉举报专线。

2.举报邮箱:ybcpscjg@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东山路25号1号楼(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举报须知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违法事实。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

1.已经公、检、法等部门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案件;

2.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3.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4.反复投诉举报且已处置回复的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5.超出本公告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按相关渠道依法进行投诉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及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线索征集,征集部门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11日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市场监管局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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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范宾丨责编:小站长 丨编审: 殷靖翔

监制: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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