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蒿坨
“买贵了能退差价”——价保服务本是电商平台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承诺,是消除用户“下单后怕降价”顾虑的定心丸。然而,新华社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这一看似贴心的保障机制,在实际操作中正被部分商家和平台悄然“架空”:消费者前脚刚收到货,原购买链接后脚便“人间蒸发”,取而代之的是同一款商品的“新链接”,但价格已大幅跳水。
一些商家或电商平台认为,商品链接是营销活动的“皮”,价保机制则是营销活动的“毛”,如果商品链接下架了,附着在商品链接上的商品信息、价格信息、价保承诺等自然就失效了,就失去了约束力。在这样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驱使下,有些商家玩起了以商品“上新下旧”规避价保责任的伎俩,貌似可以获得降低价保成本、增加新品流量、删除旧链接中的低价记录重新积累促销价格势能、删除旧链接中的差评为商品“洗地”等“利好”,貌似把小算盘打得啪啪响,而部分电商平台则怀揣着控制价保前期垫付成本等私心,对商家“上新下旧”规避价保责任的操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其实,商家的做法架空了消费者权益,打错了法律算盘,很容易打出不利的法律后果。
商家制定和执行价保机制不能随意变卦,不能玩偷换概念的猫腻,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价保机制本质上属于价格行为的一部分,应该受到价格法则的调整约束。《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如果商家缺乏履行价保承诺的诚意,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在价保周期内认真遵守价保规则,而只是以价保为噱头骗取消费者打消“买贵了”的顾虑,诱导消费者“安心”下单,并在消费者下单后给商品链接“换马甲”,就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价格欺诈。对此,商家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同时,价保机制也是商业宣传行为的一部分,而商业宣传应该全面、真实、准确、合法。如果商家说一套做一套,在旧的商品链接中对价保机制言之凿凿,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通过“上新下旧”逃避价保责任,让消费者保了一个寂寞,也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构成对消费者的欺骗误导。
商家作出了价保承诺,就与消费者达成了价保契约,就应该受到价保契约的约束。无论商家耍什么样的花招,只要同一款商品依然在售,只要在价保周期内,只要商品价格下降了,就触发了价保条件,商家就应该承担退还差价等契约责任。
对此,消费者应有清醒认知,如在价保周期内遭遇“商品降价且链接已下架”等情况,增强维权意识,收集并保存价保承诺、价格变化、新旧链接之间的商品同款化关联等证据,与商家据理力争,或者通过向平台反映、向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向法院起诉等路径维权。
电商平台应完善商品上新规则,禁止商家在商品的质量、品牌、规格、型号等核心参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人为修改商品编号、商品名称等信息硬上新链接,如发现商家为了规避价保责任虚假上新,给商品链接“换马甲”,应采取下架商品、封限账号功能等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加大线上巡查力度,针对以“上新下旧”规避价保责任的行为给出定性,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让商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让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倒逼商家和电商平台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规范价保行为,落实价保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诚信、公平、有序的价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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