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爪卫生安全问题频上热搜。作为一种国民级零食,鸡爪每年要被中国人消费超过200亿只‌。虽然鸡爪是近几十年才成为零食界顶流的,但中国人对鸡爪的钟情,绝非近年才开始的。早在千百年前,这只“脚”就在古人的食谱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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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食用鸡爪最早、也是最著名的文字记录,来自战国末年的《吕氏春秋》。它记录了这样一则故事:“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西汉时期的《淮南子·说山训》也提到“齐王食鸡,必食其跖”。

这里的齐王,后世学者认为是齐景公,“跖”指的是脚掌,现在称“掌中宝”。齐景公对鸡爪过分痴迷,每顿要吃数千只,这多少有些夸张。

再到后来,就有了各种历史演义。《东周列国志》就写到:上有所爱,下必甚焉,公卿家也极力效之,皆以鸡为食中之上品,一度让鸡价腾高,最终这也导致宫内鸡爪储备严重不足,御厨只好以鸭爪替代。大夫高虿和栾灶两人侍奉齐景公用膳,对此十分不满。当时是庆封执掌国政,高虿和栾灶认为庆封太过霸道,竟连主上的饮食都克扣,不久之后,便借机发难。最后,庆封逃往他国,庆氏一族被连累,不少人枉死。这也算是一只鸡爪引发的血案。

从《吕氏春秋》这段记载可知,在先秦时期,鸡爪已经被端上贵族的餐桌。且后世常将它与“猩唇”并提。唐人段成式就在《酉阳杂俎·酒食》中说:生鱼、熊掌,孟子所称。鸡跖、猩唇,吕氏所尚。《遵生八笺》也写道:鸡跖熊蹯与粝饭藜蒸,同一饱也。醉饱既同,何以侈俭各别?

在古代,鸡爪是一道有分量的美食。很多人在聚餐、送别时,郑重其事地将这道菜端上桌。

北宋诗人梅尧臣在送别田遵古秀才时,就写到饯行宴中有“鸡跖间豚蹄”,既有鸡爪子又有猪蹄子。南宋陆游也是鸡爪子爱好者。在他保留至今的诗歌中,我们还能读到他吃鸡爪子的事。1199年农历十一月,陆游写下一组《龟堂杂兴》,第一首就是:朝来地碓玉新舂,鸡蹠豚肩异味重。便腹摩挲更无事,老人又过一年冬。

而在五年之后,他在和村邻聚饮后,再次在诗中留下吃鸡爪子的场景:

冬日乡闾集,珍烹得遍尝。

蟹供牢九美,鱼煮脍残香。

鸡蹠宜菰白,豚肩杂韭黄。

一欢君勿惜,丰歉岁何常?

用鸡爪子烧茭白,怎么烧制,陆游没写。想来应该是好吃的吧?

在明代,鸡有了“凤”的名号。《明宫史》载:“凡遇大典礼……有所谓炮凤烹龙者,凤乃雄雉,龙则宰白马代之耳。”虽然最初的“凤”指的是野鸡(雉),但这种祭祀传统流传至民间后,雄雉难得,便以家养的雄鸡代替。久而久之,鸡便成了“凤”,鸡爪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称为“凤爪”。

明清时期,俗文学兴盛。鸡爪便常在文学作品中出现,成为描绘市井生活或富庶家宴的寻常一笔。例如《金瓶梅》描写宴席上的菜肴,便有“桌上无非是鹅鸭鸡蹄”这么一句。

《红楼梦》里也有鸡爪的身影。凤姐儿请刘姥姥吃茄鲞,她详细讲解了这道菜的做法:你把才下来的茄子,把皮签了,只要净肉,切成碎丁子,用鸡油炸了;再用鸡脯子肉并香菌、新笋、蘑菇、五香豆腐干、各色干果子俱切成丁子,用鸡汤煨干,将香油一收,外加糟油一拌,盛在瓷罐子里封严。要吃时用炒的鸡瓜—拌。

文中没有细写鸡爪是怎么拌的,有研究者认为是用去骨的鸡爪。用去骨鸡爪做菜,在清代的《调鼎集》中也有记载:

将鸡爪去骨,切丁,配瓜丁(酱爪丁)、姜丝、松仁、香芄丁、甜酱、酱油,用菜油炒好,加酒三盅,收汤。

野鸡爪治净,入沸水锅略焯,捞出去骨及皮,将肉切成小丁。酱爪、冬笋、瓜仁、生姜少许均切小丁。锅置火上,添菜籽油烧热,先放野鸡爪丁,继放酱瓜等丁,加酱油、花椒末,旺火速炒至熟即成。

鸡爪虽无多少肉可食,但因被齐王钟爱,被记录进史书,后来还被称为“凤爪”,登上大雅之堂。这恰恰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中“化腐朽为神奇”的理念,正如清代美食家袁枚所说,善烹调者,可使无味者入味,可使弃物成宝。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臧磊

视频 见习记者 何子尧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