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英国法院同意承认我国南京法院多份判决,移居英国的一对夫妻因欠债2.45亿余元的面临受到跨境追索。该案正体现公正开放包容,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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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法院同意承认我国南京法院多份判决

欠巨债移居海外,声称中国法院无管辖权?

据了解,今年2月11日,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一并承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5份民商事判决,涉案金额总计超过2.45亿元人民币。

该案的基本案情是,袁某、高某夫妇在经营汉某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曾多次向李某甲、陈某红借款;汉某股份有限公司又与蒋某、李某乙、宝某合伙企业成立了投资合作关系。后因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李某甲、陈某红、蒋某、李某乙、宝某合伙企业先后要求袁某、高某夫妇以及汉某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款项,并向法院提起5起民商事诉讼。秦淮区法院、栖霞区法院分别依据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协议管辖相关规定受理上述纠纷,并针对被告袁某、高某下落不明的情况,依法通过公告送达和缺席方式进行审理,在充分保障程序正义的前提下依法作出5份判决,判令各被告偿还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用共计2.45亿余元人民币。

判决生效后,5名原告得知袁某、高某已移居英国,于是启动跨境追索程序,向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上述生效判决。但袁某、高某辩称二人于2016年夏天正式定居塞浦路斯,且于2017年7月获得了塞浦路斯护照,在诉讼提起时并未居住在中国境内,未收到亦不知晓任何诉讼情况,也没有在任何诉讼程序中同意接受中国法院管辖,因此中国法院不具备管辖权

英国法院充分认可南京法院公告送达程序正当

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审查认为,根据普通法,外国法院判决可予执行的标准为:外国法院判决须为终局判决并由英国法认可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且判决金额固定、明确。该5起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对于判决终局性与金额明确均无争议,案件关键点在于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是否因当事人协议约定或因被告居住而具有管辖权。经审查论证,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充分认可南京法院采取公告送达的程序正当性,认定原告与被告分别在协议中约定由南京法院管辖,符合英国普通法中“诉讼提起前,就该诉讼标的同意服从该法院或该国法院的管辖权”的要求。同时,根据被告袁某、高某出入境记录、生活支出、商业活动情况等事实,认定其与南京存在实际居住联系,故5案均符合“诉讼提起时被告身处该外国”的要求。据此,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裁决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5起生效民商事判决可在英格兰作为普通法上的判决债务对被告袁某、高某予以执行。

为后续我国法院判决在英国的执行奠定判例基础

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跨国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重要内容。英国法院的这一裁决,既标志着南京法院在涉外审判与生效判决跨境承认与执行领域取得新进展,也彰显了南京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正性,得到了国际司法领域的肯定与认可。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本次依据普通法原则承认南京法院作出的5份民商事判决,对管辖权与送达程序进行充分论证与认可,为后续我国法院判决在英国的承认与执行奠定了判例基础,彰显了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国际影响力的持续提升,对于增强我国民商事判决跨境承认和执行的可预期性,健全完善我国公民、企业海外利益司法保护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延伸阅读

浙江一老板为女儿办婚宴却拒付252桌酒席钱 法院判了

去年,浙江桐乡一位钱老板嫁女儿开了250桌酒席,结果嫌菜钱太贵,不肯付52万,这件事上了热搜,全国观众都非常关注后续结果,今天(2月11日)下午,备受瞩目的桐乡婚宴案迎来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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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法院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王老板要求钱老板一方支付海鲜、猪肉、蔬菜等食材费用一共534565元。钱老板一方认为,婚礼当天,王老板从未向该指定人员交货,也没有人验收,王老板确实为婚宴提供了部分食材,可费用已经无法核算,综合考虑应该费用在300000元以下,其愿意认可的金额为270000元。

法院根据双方无争议部分的事实,综合考虑在案证据、双方各自意见的合理部分,参考桐乡本地宴席中相关食材通常所需的分量及价格,酌情确定案涉货款数额为447000元,对诉请的货款,法院在前述认定货款数额范围内予以部分支持,对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钱老板一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老板447000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

《小新说说看》栏目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王老板的代理律师盛奇祥、陆机衡。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老板的代理律师 盛奇祥:这个判决书才刚刚收到,估计对方基本上要上诉的,这个金额对他们来说肯定感觉过高的,当然,对王老板来说感觉也有点低,我们也是在沟通,也是再遵循一下王老板的意见,到底要不要上诉。

盛奇祥说,这个案子审理历时大半年,中间一波三折。

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老板的代理律师 盛奇祥:难点主要是证据确认方面,从我们日常置办婚宴来说,书面的东西,包括书面的确认,这个确实基本上是没有的,怎么去把事实认定,确实是最难的一个点,一个是涉及的东西比较多,还有一个是价格方面,因为食材上面价格相差是很大的,有些相差几倍都有,被告确实提供了网上其他供应商报的一个价格,我们也没法去核实一定是真实的,每个供应商渠道不一样,品质不一样,价格肯定存在差异的。

8月8日,澎湃新闻从浙江省桐乡市有关部门获悉,受到舆论关注的浙江桐乡钱先生已将报道他的当地媒体诉至法院,索赔122200元,9月10日下午,桐乡市人民法院将传唤原、被告双方召开庭前会议。

起诉状显示,原告钱先生认为浙江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节目组的报道侵犯了名誉权、肖像权及隐私权,本人和家人在当地媒体报道播出后遭受到严重的网络暴力,乃至产生抑郁和焦虑,原告要求栏目组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抚慰金、维权成本及取证费用共计122200元,并要求当地媒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视频,并在节目及其抖音账号等平台发布更正说明和公开道歉。

据《嘉兴电视台》此前报道,王先生在桐乡市宏源路经营猪肉生意多年,与菜场商户关系熟络。4月,钱先生准备为女儿操办婚宴,其委托熟识多年的朋友王先生前往菜场采购食材。这场婚宴排场盛大,连续3天宴请,共设252桌,每桌28道菜。王先生按厨师菜单采购,并将食材送至现场,由钱先生方面委托的朋友当场称重、验货。最终涉及猪肉、羊肉、海鲜、蔬菜、调料品等食材,费用共计约52万元,其中14多万是王先生的肉钱等,其余38万元应支付给其余供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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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材购买清单

婚宴结束后,王先生前去结算时,钱先生认为海鲜价格过高,要求王先生去找各家摊位老板,提供老板们的海鲜品类进货单。王先生提出先将没有争议的十多万的猪肉钱结清,当时钱先生表示同意。不过,就在王先生按要求提供海鲜采购原单后,当地电视台的节目也播出了,王先生表示,他按要求把海鲜采购原单拿去给钱先生,但对方认为“找媒体曝光了,让他们丢脸了,这个钱就没办法支付了”。

针对上述报道,澎湃新闻向王先生了解情况。王先生表示,他对报道中所述情况负责,到时开庭他也将作为证人出庭。他向澎湃新闻介绍,其在本地做猪肉生意已经30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此类情况,平时供货他都是先按照菜单需求采买再结款,与钱先生相识多年,他没有与对方提前签订协议或要求支付定金,也因自己和菜场上各家商铺都比较熟悉,也没有给其他供货商提前付款。

王先生表示,所有食材的采购价格均属市场正常水平,“他可以派人去杭州市场(原始供货商)亲自核查价格是否合理。”目前,由于钱先生拒不付款,上游供货商相继向王先生追讨货款。与此同时,王先生也已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据《嘉兴电视台》此前报道,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奇祥表示:“之前《小新说事》栏目报道的一些视频,采访的记录来看,王先生向钱老板提供婚宴所需的海鲜,肉,蔬菜这一块事实是没有争议的。”盛奇祥进一步表示:“(东西)数量基本吻合,价格实际上加了10块、5块,有些甚至没有加价,也不像网上报的价格明显虚高或者不真实的一个情况,当然从诉讼这个角度讲,证据还需要加强,进一步去取证,刚刚王老板委托我们处理这个事情,我们接下去也会进一步取证,证明王先生所言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