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引导作用,3月16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涉及我市的有2例。

尖草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明知购进肉类为马肉的情况下,仍长期以“驴肉”名义对外销售,主观恶意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2万元,并处违法所得7.3倍罚款7.43万元,罚没款合计8.45万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假冒汾酒,涉案72盒酒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量案件情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万元。(张 勇)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