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关于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

碗厂磷矿采、选矿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坟墓迁移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需对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碗厂磷矿采、选矿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坟墓进行迁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

云南云天化聚磷新材料有限公司碗厂磷矿采、选矿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坟墓。具体位置:碗厂镇庆坝村道角、头湾、三湾、四湾、海坝、和坪、杉木等村民组涉及采、选矿工业场地、道路用地、拌合站、弃土场建设范围内的坟墓。

二、坟墓迁移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前,坟墓权属人自行组织人员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按无主坟墓处理。

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镇雄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通〔2022〕23号)规定中坟墓搬迁补偿标准执行(单土坟4000元/冢、双土坟6000元/冢,单砖 <石> 坟8000元/冢、双砖 <石> 坟10000元/冢),请坟墓权属人于2026年3月31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碗厂镇庆坝村委会办理登记补偿相关事宜。

碗厂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888036163;

碗厂镇庆坝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13408824431。

特此公告

碗厂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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