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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原审被告人吕光东、王绪勇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早前报道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从袁永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转手卖掉。此后,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走上寻子之路,17年之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在2024年与家人相认,多名涉案嫌疑人也相继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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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泰安入室抢婴”案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无期徒刑,袁永贵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曾小孩、袁永贵两人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5个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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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姜甲儒家属)

2026年3月20日,姜甲儒的哥哥向记者介绍,自己一家人都会参加此次开庭,作为亲属,现在的心情挺忐忑,“很担心”,但会积极面对。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都市快报

一审:雷孜研、雷冉琪

二审:曾雨田

三审:杨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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