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位网友最近去加油,看着眼前红底白字的招牌、醒目的 “SNOPEC” 标识,想都没想就开了进去,加完油才后知后觉,这根本不是中国石化,而是 “中园石化”。
中文就差了一个字,英文比正牌的 “SINOPEC” 少了一个字母 I,连网友自己都吐槽,当时还纳闷油价怎么便宜这么多,要不是工作人员提醒,根本没反应过来自己认错了牌子。
3 月 24 日,这件事有了最新进展,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回应,已经关注到此事,相关执法人员已赶赴现场,正在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中国石化官方客服也同步表态,这家 “中园石化” 和中国石化没有任何关联,纯属其他品牌,同时也反复提醒消费者,加油时一定要仔细甄别,认准 “中国石化” 全称。
这件事根本不是 “名字长得像” 的无心之失,明摆着就是冲着仿冒蹭名牌来的,早就踩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两条法律红线。
《商标法》里有明确规定,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就属于侵权行为。更何况中国石化的 “中国石化”“SINOPEC” 商标,是经过长期使用、公众熟知的驰名商标,法律的保护范围和力度都更宽。
这家加油站不光名字和英文标识高度仿冒,连红底白字的招牌配色、整体装潢都全盘照搬,普通消费者加油时,谁会凑到跟前逐字核对?这种刻意打造的 “视觉陷阱”,就是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
同时这种照搬全抄的操作,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家加油站从里到外复刻正牌的商业外观,摆明了就是想搭名牌的便车误导消费者,不光坑了不知情的消费者,也直接损害了正牌企业的品牌信誉。
一旦查实侵权,这家加油站要承担的责任一点都不轻。不光要立刻停止使用侵权标识、拆除仿冒招牌,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还要向中国石化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有违法经营额的,最高可处五倍罚款,就算没有违法经营额或经营额不足五万,最高也能处二十五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罚力度只会更重。
还有个细节值得留意,企查查信息显示,这家加油站曾用名就是 “鹿泉市中园石化加油站”,也就是说,这个仿冒名称不是刚改的,而是已经用了很长时间。这也让人忍不住追问,本该在日常巡查中提前发现的问题,为什么非要等到网友曝光、登上热搜,才启动现场调查?
说到底,这类 “李鬼” 加油站,光靠消费者睁大眼睛仔细甄别,根本防不胜防。商标保护和公平的市场秩序,靠的从来不是热搜治理,而是常态化的严管严查,只有监管主动跑在前面,才能不让投机取巧的仿冒者钻空子,真正护住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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