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多方矛盾交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姜成龙坚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工作理念,抽丝剥茧、精准破局,既妥善化解原、被告租赁争议,又联动解决案外人腾房难题,以柔性司法、实质解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原告李甲与被告李乙签订一年期房屋租赁合同,在履约过程中,被告李乙未妥善维护房屋致设施受损,还擅自将房屋转租给案外人宋某。后续矛盾激化,原告李甲诉请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被告李乙拒不配合;案外人宋某因经营受影响心生不满,拒绝腾退并锁闭房屋,原告亦自行上锁,一扇门、两把锁,三方陷入僵持,房屋长期无法使用,矛盾持续升级。

案件受理后,姜成龙第一时间梳理研判,查明本案并非简单租赁纠纷,而是集擅自转租、设施损坏、腾房受阻于一体的“连环纠纷”。若一判了之,不仅执行难度大,更易激化矛盾、衍生新诉。为从根源上化解纠纷,法官确立“先破局、后调解”思路,优先攻克腾房这一核心堵点。

姜成龙多次与案外人宋某沟通疏导,细致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转租效力、房屋腾退义务等法律规定,明晰拒不腾房的法律风险与经济成本;同时积极协调原、被告,妥善解决案外人宋某剩余房租返还事宜,打消案外人顾虑。经过耐心劝导,宋某最终消除抵触情绪,同意打开门锁,立即腾房,为全案调解扫清关键障碍。

腾房问题解决后,姜成龙迅速组织原、被告面对面协商,围绕房屋损坏赔偿、违约金、押金返还等焦点问题,逐一释法明理、厘清权责边界。一方面明确告知被告李乙,擅自转租、损毁房屋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劝导原告李甲理性考量、互谅互让,寻求兼顾双方实际的最优方案。

最终,在姜成龙的耐心斡旋下,双方摒弃对立、达成一致:自愿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被告李乙一次性支付原告李甲房屋损失及违约金共计5000元。协议签订当日,款项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多方僵持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案的高效化解,是德惠法院坚持如我在诉、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紧盯矛盾症结、主动担当作为,既办结案件,又化解潜在次生矛盾,避免纠纷扩大蔓延,以务实举措推动诉源治理,以司法温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高航)

来源:德惠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