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无人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余姚公安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查各类无人机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依法查处利用无人机犯罪案件1起,刑事处罚1人,查处无人机违规飞行行政案件30起。
案例一
1月初,丈亭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范某携带无人机设备至丈亭镇附近,操作无人机进行高空搜寻并实施投网,非法捕猎野生雉鸡2只。环食药侦大队会同丈亭派出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鉴定其使用的投网属于法律明令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目前,范某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案例二
3月24日,陆埠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杨某在未对其持有的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的情况下,操控该无人机在陆埠镇空域内飞行,违反了空域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杨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2月1日至5日,凤山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虞某在未对其持有的无人机进行实名登记的情况下,多次操控该无人机在凤山街道空域内飞行,飞行期间无人机真空高度多次超过120米,违反了空域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对虞某作出行政处罚。
天空不是法外之地
无人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空域管理规定
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飞行前务必做好申请报备与风险评估
新规速递:守法飞行,远离“黑飞”
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将无人机违规飞行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处罚大幅升级:
1.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若出现危及航空安全、无人机失控坠落可能引发事故、多次违规等“情节较重”情形,可能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2.2024年1月1日已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也明确:未给无人机实名登记就飞行,轻则被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面临2000元至2万元的罚款。
飞前必备:空域查询+报备申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已正式公布全省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的适飞空域范围,为大家的合规飞行提供了明确指引。飞行前请务必留意:
1.除适飞空域(120米以下)外原则上为管制空域,若需在管制空域飞行,要在拟飞行前一日12时前,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提交申请,获批后再飞行;
2.机场净空区、政府机关、军事设施、人员密集区等属于禁飞区,千万别违规闯入;
3.具体的适飞空域细节,可关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官方发布的信息,精准掌握飞行边界。
登记指南
国家平台登记
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信息注册,获取登记二维码并张贴于机身明显处。
飞行红线:这些行为绝不能做
1.禁止违法拍摄/运输:不得偷拍隐私、拍摄涉密场所、运输违禁品等;
2.禁止非法改装与挂载:请勿加装烟花爆竹、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勿破解限高或避障系统;
3.禁止危害安全:飞行中须主动避让有人航空器、障碍物与人群,确保视距内操控。
安全、文明飞行是每个无人机使用者的责任,余姚公安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低空环境
来源:余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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