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等,北院重判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17年徒刑,另针对京华城的裁定也出炉,其中一项裁定没收鼎越公司不法利益121亿余元 。对此,台北市议员游淑慧昨天(28日)指出,这个裁定有3个她想不通的逻辑BUG,所谓“不法利益”,来源就是那20%的容积奖励换算而来,但这20%必须施工完成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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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淑慧指出,“明知有诈,却不叫停,反而等它变现再抽成”?从“裁判”变成了“抽成股东”?法院是在伸张正义,还是等着“收割”犯罪所得?

她点出BUG 1,这个不法利益,目前还没有发生,应该阻止发生,而非让其发生、然后没收。

众所皆知,这121亿的所谓“不法利益”,来源就是那20%的容积奖励换算而来,问题是,这20%必须施工完成才可能实现。

她说,按理说,既然司法认定这是不法容奖,最直接的做法难道不是“撤销或废止容积奖励”、阻止实现不法吗?这就像警察去抓赌场,难道会站在旁边说“你们继续赌,等赌完大赢家出炉了,我再来没收那叠赌金”?在犯罪实现前发现却不阻止,反而等它盖完再来没收,这是在反犯罪,还是在坐等抽头?

游淑慧表示,BUG 2,没收的前提是“必须盖完”?法院如果要没收这121亿,在逻辑上等同“要求”北市府让鼎越把整栋楼盖好。如果不盖好,这20%的容积就只是空气,法院也没收不到钱;如果盖好了,那就是让北市府带头违法发照给不法利益。难道为了让台库入账121亿,要先让一个“违法的建物”在地标上成真吗?

她说,BUG3是鼎越跌倒,台库吃饱?最离谱的地方在这里;当初送出容积的是“台北市政府”,这属于台北市的公共财。如果这20%真的有问题,理应是回归市府。结果现在法院跳出来说:“这是不法所得,通通没收进台库”。

游淑慧指出,市府丢了容积公共财,法院(台库)直接现赚121亿,这不是正义,这看起来更像是一场高等级的“收割”。把原本属于地方自治的权益,转了一圈变成台库的现金。这种是“放任犯罪完成、再来没收成果”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