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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转弯让行直行车辆,后车着急从非机动车道超车,与前车发生碰撞,应该是谁的责任?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在一处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由于横向直行车辆很多,一辆黑色汽车停在斑马线前准备右转。
这时,跟在黑车后面的一辆白色汽车,突然从右侧非机动车道上超车转弯,在其车头刚进入横向车道时,恰好遇上黑车转弯后直行,两车发生剐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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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网友们却产生了不同的意见。
有网友认为,白车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车右转,理应负全责。
有网友则觉得,黑车右转后应该对路况进行充分观察再直行,按理说完全能够避开白车,应该负全责。
也有网友支持双方共同担责。
而在小编看来,这起事故就是白车违规超车引起的,负全责并没有多少异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遇到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者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或者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没有超车条件的情形下,不得超车。
而且,第三十六条也明确指出,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分道通行”。
也就是说,白车起码违法了“违规超车”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两项规定。
交通法里有明确规定,无论有无信号灯,转弯车辆必须让直行车辆先行,黑车在斑马线前停车等待并没有过错。
白车作为后车,理应按照顺序通行,在没有超车条件时强行从非机动车道转弯,定一个全责一定都不冤枉。
对于这种行为,法律会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同时,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对其驾照扣3分。
评论区也看到不少网友都反馈,生活中经常看到,为了图省事,很多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弯。
这种情况合法吗?
答案很明显是“不合法”,但多地在处罚力度上却并一致。
早在2016年,福州晚报就曾报道过多例机动车借非机动车道右转的情况,驾驶员均被处以扣2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不过,也有网友反映,当地不少路段长期有汽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右转,还时常按喇叭催促电动车和自行车,简直就是肆无忌惮。
而反馈给有关部门后,得到的回复却仅仅是对涉事司机进行“警告教育”,一点实际的处罚都没有。
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却不一样,这难免会给守法出行的人带来困惑。
那么,是不是非机动车道就绝对禁止机动车驶入呢?答案是“否”。
为了提高通行效率,依据“借道通行”的规定,是允许右转弯的机动车选择借用非机动车道右转的。
但要注意观察地面标线后“见机行事”。
如果机动车右转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分隔线是白色实线,绝对禁止借道右转。
如果说,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界线在靠近路口的地方有一段虚线或弧线的,汽车就可以从这一位置右转。
请注意,右转车辆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不能阻碍右侧直行非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
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也是机动车全责。
这些年,随着车辆越来越多,给城市交通带来的压力确实很大。
有些城市为了保证整体的交通顺畅,选择对机动车借道“手下留情”,看上去是顾全大局,实则是在牺牲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利益。
这等于是在默认违规借道合法,导致交通越来越乱,不守规矩的洋洋得意,守法公民反倒吃亏。
所以说,厘清责任归属很重要,更重要的是该谁的错,谁就该为此承担代价,不能教育了事。
如果警告、教育真的有用,这些现象从开始就不会发生。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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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警(2026.3.15 22:00 )让行路口超车 全责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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