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回顾:

2026年4月1日,柬埔寨王国政府内政部发布新闻公告,称已逮捕一名名为李雄(汇旺集团老板)的中国公民,并将其遣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继续法律程序。公告显示,此次行动是根据柬埔寨王国当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数月来开展的联合调查合作而实施的。柬埔寨王国政府内政部宣布,李雄已于2026年3月31日被剥夺柬埔寨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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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公安部发布要问,在柬埔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公安部派出工作组,成功将陈志犯罪集团核心骨干成员李雄从柬埔寨金边押解回国。这是中柬执法合作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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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志、李雄:从红色通缉到国籍撤销

回顾陈志案,陈志于2014年放弃中国国籍,加入柬埔寨国籍。他在柬埔寨创办太子集团,该集团涉及开设赌场、诈骗、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犯罪。2025年10月,美国司法部对陈志及太子集团提起刑事指控,国际刑警组织于当月发布红色通缉令(红色通报)。

2025年12月,柬埔寨国王颁布王令,正式撤销陈志的柬埔寨国籍。2026年1月7日,在柬埔寨的配合下,陈志被押解回中国。柬埔寨外交部随后发表声明,明确指出撤销陈志国籍的决定严格遵循《国籍法》新增的第4款第29条,以及《国籍法实施法令》第4款第52条之规定。依据上述法律条文,若入籍公民被发现通过伪造文件或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而取得柬埔寨国籍,政府有权依法撤销其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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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雄案几乎复制了这一模式。作为陈志犯罪集团核心骨干成员,李雄曾任太子集团旗下汇旺集团董事长,涉嫌开设赌场、诈骗、非法经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罪名。汇旺集团通过其业务为犯罪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与洗钱渠道,已被英美韩等国政府制裁。美国财政部指控李雄在过去4年间清洗至少40亿美元非法资金,并于2025年5月将其列为“首要洗钱风险机构”。

二、陈志、李雄柬埔寨国籍被撤销的法律依据

跨境追逃中,本国国民不引渡是原则和常见障碍。但当被追逃人被所在国注销国籍后,双方便可顺利启动遣返程序,不存在上述障碍。

2025年,柬埔寨对《国籍法》进行了修订,新增条款明确规定:若入籍公民通过伪造文件或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而取得柬埔寨国籍,政府有权依法撤销其国籍。

柬埔寨外交部在陈志案后发表声明,明确指出撤销国籍的决定严格遵循《国籍法》新增的第4款第29条,以及《国籍法实施法令》第4款第52条之规定。这意味着,通过虚假手段获得的国籍,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执法部门查实入籍材料造假,或发现入籍者隐瞒了重大犯罪记录,国籍撤销便具备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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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注销为国际护照管理实践中的典型情形,除了柬埔寨新修订的《国籍法》以外,中国《护照法》第十七条以及加拿大《公民法》中都对欺诈获取护照强制注销均有规定。(详见:)

三、国籍撤销的国际实践

陈志和李雄案并非孤例。2025年6月27日至12月18日期间,柬埔寨在全国开展联合行动,共拘捕涉嫌参与网络诈骗人员4983人,其中4039人已依法遣返原籍国。

从国际视角看,国籍撤销已成为各国打击跨国犯罪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国籍可被撤销;犯有严重罪行的入籍公民可能面临国籍撤销。这种做法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柬埔寨外交部在声明中表示,任何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人员移交,均属于相互司法协助和司法合作的正式程序,反映政府对本国法律及国际义务的负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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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跨境追逃中国办案模式

经过多年司法实践与国际执法协作完善,中国已形成可复制、可落地、高效率的跨境追逃闭环模式,专门破解改换国籍以规避追责的典型逃罪路径,具体三步流程如下:

●第一步:启动国际通缉,全球布控

对符合条件的外逃嫌疑人,报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实现全球执法机关联网布控,限制其出入境、金融交易、资产处置,压缩其境外生存空间。

●第步:联合境外执法,推动撤销欺诈国籍

针对嫌疑人通过伪造文件、欺诈、隐瞒重大犯罪记录获取外国国籍的情形,向入境国提交确凿证据,推动其依据本国国籍法撤销违法取得的国籍。

●第步:无缝衔接遣返,押解回国追诉

国籍撤销后,嫌疑人丧失入境国合法身份,我国与入境国启动司法协助、遣返程序,由工作组直接押解回国;回国后依法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推进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实现跨境追逃到境内追责的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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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团队红通案件办案经验

在这类复杂的跨国法律纠纷中,委托专业律师团队是化解风险、争取合法权益的核心关键。郭律师团队办理过多起红通案例,对此类案件总结了不少经验。

在被红色通缉后,应尽快委托律师。一是可提前核查申请材料合法性,避免欺诈指控;二是针对通缉令可提出异议,可能在形式调查阶段便能阻断跨境追逃程序。比如郭律师团队办理的涉经济犯罪案件,我们通过举证资金合法性、无犯罪故意等,成功促使国外司法机关拒绝引渡,国内案件最终以证据不足结案。

综上,当事人面临红通时如及时委托律师,可通过法律程序澄清事实,部分案件可达成“撤销通缉”“不起诉”等结果,甚至避免引渡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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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外国国籍并非避罪天堂

从陈志到李雄,柬埔寨政府在短短几个月内连续撤销两名中国籍商人的柬埔寨国籍并将其遣返回国,这一系列行动表明:国籍不再是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风港。随着国际执法合作的不断深入,那些试图通过获取外国国籍来逃避法律制裁的人将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

在数字经济时代,法律责任的追究已不再受国界的限制。国籍不应成为犯罪的护身符,而应是遵守法律、尊重规则的象征。陈志和李雄的案例再次证明:无论拥有哪国国籍,违法犯罪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本文为郭律师团队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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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浩

郭志浩律师,中国致公党员,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现任盈科全球涉外刑事中心中国区主任、盈科全球校所合作委员会执行主任、盈科深圳管委会副主任、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刑民交叉中心主任等,同时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数字经济与国家安全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导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深圳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理事、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等。多次荣获盈科全国优秀律师、十佳律师、卓越贡献大奖、领军人才等,人物专访曾被《奋进中国》《影响力聚焦》《时代匠心》等刊物收录。 曾办理众多百亿级经济犯罪、国际红通、涉黑涉恶等国内外重大敏感类案件,且为三十余例刑事案件作出成功的无罪辩护 ,部分经典案例被编入《辩策》《盈论》《案说合规》等著作。此外,其发表数篇专业学术论文(部分为 核心期刊 ),出版国内首本区块链行业法律实务类畅销专著《区块链法律实务》和反洗钱专著《反洗钱专项法律实务》 ,系国内首部体系化梳理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工具书《涉外刑事诉讼程序规则与释义》“国际通缉”和“引渡”两部分的作者 。多次受邀 新华社、路透社 等国家级通讯社的采访,民主与法治、法治日报、中国经营报、中国产经新闻、CCTV华夏之声、新京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凤凰新闻、华尔街见闻等数十家官方媒体均有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