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随着法治建设不断健全,过去的一些“医闹”行为,比如拉横幅、堵大门、设灵堂甚至暴力伤医等已明显减少。

然而,医疗纠纷并没有彻底消失,只不过是形式发生了变化,变成了更加隐蔽、更具策略性的“软医闹”。
所谓“软医闹”,是一种表面看着平和、实际上本质没变的非暴力维权方式。从过去大吵大闹、肢体攻击转而变成通过舆论、投诉、静坐甚至职业碰瓷等手段,持续消耗医疗资源和行政资源,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带来巨大压力。
常见形式有四种:
一是舆论裹挟。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发布片面甚至失实信息,将复杂的医学问题简化为“草菅人命”的道德故事,配以煽情标题迅速引爆热搜。医院在舆论压力下往往选择息事宁人,正中闹事者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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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恶意投诉。不采纳专业解释,拒绝医疗鉴定或法律诉讼,而是反复向12345、信访、卫健委、医保局乃至纪委监委等部门轮番投诉。一旦发现病历书写等细节瑕疵,便无限放大,借行政压力逼迫医院“给说法”。
三是院内静坐。不吵不闹,只是安静地坐在医生办公室或滞留病房,抓住一切机会“讲道理”。医生在繁忙工作之余还要疲于应对这种软性纠缠,精神几近崩溃。
四是职业碰瓷。这是最令医院头疼的类型。闹事者往往有文化、懂医疗、懂法律,善于寻找诊疗过程中的细微瑕疵,以此要挟医院“私了”,甚至将其作为谋生手段。
“软医闹”为何快速会快速兴起? 原因在于医疗纠纷增多与社会多重因素纠缠。

首先,维权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谁闹谁有理”的观念盛行,有时医院为求安宁常选择妥协,哪怕吃点暗亏。因为诉讼程序复杂、耗时漫长、举证困难。

其次,社会认知存在偏差。大众常误以为“进了医院就能治好病”,一旦结果不如意,便理所当然归咎于医院。

此外,媒体放大效应推波助澜。在流量至上的自媒体时代,控诉医院的帖子比严谨的科普文章更能吸引流量,医院面对舆论冲击往往手足无措,无形中助长了“软医闹”的气焰。
总结

“软医闹”是医患信任崩塌后的畸形产物。目前刑法虽然已经将“医闹”入刑,但未设单独罪名,而且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法规对“网络医闹”界定模糊,维权成本高、取证难。

建议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中增设相关罪名和具体惩处措施,依法追责恶意投诉和造谣传谣者。

同时,社会需要回归理性——医学有限,并非万能;医患共同的敌人是疾病,而非医院和医生。

唯有患者能依法维权而不必“闹”,医生能安心治疗而不惧“闹”,医院才能真正回归救死扶伤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