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魏春亮
01
昨天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看了一本历史书,竟然把我看感动了。
我自认为还是一个很难被打动的,但昨晚的阅读过程中,我好几次都被感动得心头一热。
就是这本——
《天朝的裂缝》
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乾,研究方向就是明清政治制度史和中国法制史,他的《曾国藩大传》在豆瓣上评分高达9.3分。
《天朝的裂缝》这本书,源于作者在央视《法律讲堂》做的同名系列讲座。这个书名,总让我想起茅海建的《天朝的崩溃》。
但《天朝的崩溃》讲的是鸦片战争,是历史中的大事件;而《天朝的裂缝》,讲的却是历史夹缝中,被大局裹挟着的小人物。
书中详细讲述了晚清三大名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
王树文临刑呼冤案
张文祥刺马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和张文祥刺马案,因为不断有影视剧翻拍,早就为人所熟知。
但“王树文临刑呼冤案”,却因为没有男女之情和兄弟之情,从未被改编成影视剧,所以几乎不为人所知。
但就是这个案子,却把我看得感动不已。它让我看到,当权力的任性和傲慢降临到一个普通人头上,会给普通老百姓带来怎样巨大的灾难;
而纠正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要多少人顶风逆浪,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02
1879年,光绪五年,河南省南阳府镇平县。
邓州的18岁少年王树文,因和家人发生争执,偷了几百文钱,跑到了镇平县,认识了一伙强盗。
两天后,这帮强盗纠集了100多号人,洗劫了富户张肯堂的家。但王树文并没有直接参与抢劫,而是在野地里替强盗看衣服。
案发后,镇平县差役抓住了包括王树文在内的多名强盗,不过差役刘学汰和刘洤汰为了霸占盗贼胡体安的赃物,而放了他,却用免死的理由,引诱年少无知的王树文冒充胡体安。
镇平县知县马翥刚入仕途,为尽快破案,用大香在王树文脊背上“烧戳”,逼他承认是胡体安。最后,明知疑点重重,却还是把王树文定为盗匪之首,斩立决。
于是,一桩冤案就在基层初审时形成了。
到了南阳府二审,知府任恺走了个过场,照一审判决上报给了臬司,再到河南巡抚,都维持“斩立决”。
1881年七月初八,河南开封府,行刑当天,王树文在去法场的路上一路喊冤,押运死囚的槛车还不受控制地冲入了城隍庙。
根据法律规定,河南巡抚涂宗瀛下令停刑,并令开封知府唐咸仰审理“呼冤案”。
至此,一场盗案,引发了一件更大的呼冤案。而少年王树文,也因为遇到了一个个“贵人”,才最终得以沉冤得雪。
03
第一个贵人就是涂宗瀛。正如作者在《天朝的裂缝》里说,王树文法场呼冤,涂宗瀛没有因为自己到了退休年龄而将案子搁置,更没有因为这个案子是他经受的,就阻止翻案。这是王树文得以翻案的第一步。
第二个贵人是唐咸仰,这位才华、能力和人品都赢得称赞的知府,接到任务后,没有动刑,而是让王树文说出实情。王树文否认他是胡体安,并说自己是邓州人,父亲叫王纪福。
于是,巡抚涂宗瀛下令邓州知州朱光第设法找到王纪福,送到省城当面认亲。
而这位朱光第,就成为了王树文的第三个贵人。
要知道,找到王纪福,就能为王树文伸冤,那么审理此案的各级官员就要受到惩罚,他们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开始各种阻挠。而第一个,就是从前审理此案的南阳知府,此时已经升任道员的任恺。
做南阳知府时,任恺就是朱光第的上级,高升后权力更大,朱光第可得罪不起。而且,任恺还写信威胁朱光第,不准把王纪福送到省城,否则会对其仕途不利。
朱光第的压力可想而知,但他从小孤贫,理智秉公办案,思索再三,他写信拒绝了任恺的要求,毅然把王纪福、地保和邻佑送到了省城。
开封知府唐咸仰也没辜负朱光第的苦心,不但确定了王树文的身份,还将衙役头目刘学汰押往省城。
至此,王树文案似乎就要迎来曙光。
可你我都知道,如果这么顺利,那么这个案子也就不足以称为清末三大奇案之一了。
04
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河南巡抚涂宗瀛却诡异地被调离河南,改任湖南巡抚。接任河南巡抚的,是东河总督李鹤年。
上任后,李鹤年雷厉风行地对呼冤案重新做了部署,将审案人员换了个遍,又添派知府王兆兰、马永修等人,日夜拷问王树文,并放任重要人物刘学汰自行回家。
回到镇平县的刘学汰,又威逼利诱证人王老幺和程孤堆冤枉王树文。由此,上下合力,维持原判,不准翻案。
李鹤年之所以不准翻案,据说是因为二审的南阳知府任恺和他是好朋友,但正直的唐咸仰却并未畏惧,他把案子透露给外界,又经由御史上书,皇帝得知后下谕旨据实审理。
清廷派了刚接任李鹤年人东河总督的梅启照一起审理,但他不愿开罪上官,案件还是由李鹤年主导。
但唐咸仰就没这么好运了,他因为拒绝在维持原判的结论上签字,先是被李鹤年调离了开封知府,又被他参了一本,要把他革职。还是张之洞暗访后,才还了唐咸仰清白。
更惨的是朱光第,李鹤年找了个借口,把他革了职,罢官后竟然连回老家的路费都没有,终老他乡。
05
在此后的审理过程中,王树文遇到了他的第四个贵人——御史李暎,他三次上书,才使得人们相信王树文是被冤枉的。
李暎第一次上书,指出四大疑点(屈打成招、父子相认已证实王树文和胡体安是两个人、赃证可疑、人证可疑),即使漏洞百出,李鹤年还是一一反驳。
就在李鹤年定案的奏折刚呈上去,李暎就第二次上书,提出只有把此案解送刑部,才能水落石出。他说,人世莫大于生死,如果可以拿那些影响无据之词出入人命,臣恐怕此风一开,各省封疆大吏都以为律例不足以做定案凭据,什么御史言官、人言都不必畏,而敢于草菅人命又无所顾忌,欺饰皇帝、皇太后而毫不恐惧。
作者在这时候说:
王树文无法想象,“在高墙的外面,有越来越多的官员,甚至是高官,为了他这个最底层的小百姓的命运,也为了维系哪怕不多的司法公正,奋力抗争,奔走呼喊”。
06
最终,案子还是上交到了刑部,只是李鹤年还是百般阻挠。
李鹤年奏请不要将程孤堆和王老幺斩立决,为二人开脱;他还稽留证人,上奏辩驳。而且晚了一个多月才把证人押往北京,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证人刘学汰、刘洤汰、刘十黑、师爷施游伯等都死了。
可即使如此,案子到了刑部后,还是很快审理出了结果,推翻了李鹤年的结论。显然,李鹤年不会坐以待毙,他派出自己的下属,去京城游说刑部尚书潘祖荫,竟奏效了。
刑部员外郎赵舒翘拟好的奏稿,被潘祖荫三次毁掉。最后一次,赵舒翘手拿奏稿,大声力争:“舒翘一日不离秋审处,此案一日不可动。”
回到住处,赵舒翘草草写了一份辞呈,请求开缺回籍。第二天,他却得知潘尚书回家奔丧去了。但赵舒翘去志已决,新任尚书留不住,只好拿出潘尚书留给他的一封信,信上说,赵舒翘的学问和人品都是一流,前几天的事是自己错了,希望新尚书能够仍照赵舒翘所审定稿,并多多照顾他。
赵舒翘看信后大为感动,遂继续留在刑部,为后面呼冤案的平反起到了关键作用。
赵舒翘,也成为了王树文的第五个贵人。
07
李鹤年继续上书反驳,并要求刑部将现审人犯供词抄录给他看,激起了公愤,李暎第三次上书,要求革职李鹤年。在各方反复拉扯下,最终在1883年二月二十九日,刑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以三法司的名义将此案审结。
最后判决:
程孤堆、王老幺斩立决;
王树文为匪服役,并未随行上盗,杖一百、徒三年。念以幼稚身受非刑,久淹囹圄,几至惨罹大辟,予以减免;
马翥、王兆兰、马永修,即行革职,发军台效力赎罪。
而经过皇帝裁决,河南巡抚李鹤年、东河总督梅启照也即行革职。
但李鹤年非常不服,他鼓动下属到京城抗诉,逼得都察院不得不下场做出司法解释。
至此,王树文呼冤案才终于告结。
08
王树文呼冤案的一大影响,就是就地正法章程的终结。
咸丰、同治以后,地方封疆大吏取得了就地正法权,中央的司法权威已经下移。王树文呼冤案后,封疆大吏为所欲为、草菅人命的弊端一时成为众矢之的,也集中放到了就地正法的问题。正如有臣僚所说:
天下之大,盗案之多,如王树文之冤者岂止一人,临刑呼冤者有几人乎,即或有之,刑部能逐案提京而亲鞫乎?
是啊,制造一起冤案,只需要几个衙役,一两个官员的几句话;可推翻一个冤案,却需要从下往上,每一步都有不畏强权、秉公执法的仁人志士,付出巨大的代价,才可能平冤昭雪。
作者在最后说:
我们为平反王树文冤案起到关键作用,甚至不惜舍弃乌纱帽乃至性命的邓州知州朱光第、开封知府唐咸仰、刑部员外郎赵舒翘等人,表示由衷的礼赞和敬意。
可要是没有这些贵人呢?王树文的冤案还能平反吗?为了一个人的冤案,就已经有好几个官员丢官革职,那么多的冤案,真的有那么多的好官可以消耗吗?
更重要的是,我们能把平反冤案的希望,都寄托在官员的品行上吗?
作者在最后说了一句话,值得我们反思:
通过此案,清廷将实行了二十几年的就地正法章程废止,这使得千千万万个像王树文这类的错案有机会得以纠正。因为个人的努力总没有制度的保证更可靠、更有根本性、更具持久性。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愿天下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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