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

《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

新闻发布会在南昌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

我市在两年试点成功基础上,

正式印发升级版《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以扩面、减负、提待为核心,

进一步打破参保限制、

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工伤待遇,

为新业态从业者、灵活就业人员、

超龄劳动者等群体

撑起更坚实的职业伤害“ 保障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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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南昌在全省率先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突破传统劳动关系束缚,将超龄人员,在校实习见习生,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志愿者,灵活就业人员6类以往无法参保的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企业工伤待遇替代支出比例达77%,工伤职工保障待遇提升30%以上。“经过两年的平稳运行,我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解决了想保却保不了的难题,实打实地给企业减了负,让工伤职工保障更好。”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巫滨在发布会上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已有7.23万家单位、135.04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应保人群全覆盖,6类特定人群参保面上的全突破,企业用工风险显著降低,工伤职工待遇稳步提升。

为让更多劳动者受益、给企业减轻更多负担、让工伤职工的待遇再高一些,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补充工伤保险升级版,在试点基础上实现三大重磅升级。

扩面更广,保障人群再扩容。村(社区)“两委”人员方面增加了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校实习生、见习生方面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规培和进修人员;整体新增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中的聘用人员,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依法成立的各类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3类人员,这整体新增的三类人员参保年龄放宽至7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不再限定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条件,外地来昌务工人员均可参保,真正实现“务工即有保障”。

减负更实,企业成本再降低。在不提高缴费标准的前提下,补充工伤保险替代企业支付工伤待遇比例由77%提升至82%;企业年人均缴费仅约156元,相较商业雇主险、意外险,保费负担减轻90%以上,大幅降低用工成本与经营风险。

提待更优,职工保障再加码。工伤职工整体待遇提升幅度由30%提高至40%;工亡职工补充待遇从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叠加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总额可达133万元;新增生活护理费,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月分别补助约813元、407元;目录外医疗费用二次报销比例同步上调,报销限额大幅提升,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负担。

2026年4月,南昌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办法》共计七章34条,有四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明确了参保范围,包括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以及9类特定人群;明确了如何缴费以及缴费标准,有单位的由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按月缴费;明确了工伤认定、鉴定的标准和程序;明确了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和9类特定人群的待遇项目,包括替代企业支付的待遇项目和进一步提高标准的待遇项目。

据介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省社保信息系统自动同步关联生成缴费信息,新增职工可在社保企业经办网厅同步登记;特定人员由单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昌社保卡”APP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通过税务渠道缴费后次日生效。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缴,开通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江西省电子税务局、“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缴费,便捷高效。

据测算,以工伤七级职工为例,假设其医疗费花费10万元,其中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8万,停工留薪期6个月,其中需要护理3个月,月工资为6000元,其所在企业行业风险类别为四类,该职工月缴补充工伤保险费只需16.2元。如果该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须支付待遇为24.2万,企业还需支付待遇15.78万。而参加补充工伤保险后,将由补充工伤保险资金替代企业支付11.4万元,企业只需要支付4.38万元,减负效果显著。

巫滨表示,补充工伤保险是政府主导的政策性保险,是补齐民生保障短板、维护职业伤害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推动政策直达快享,让每一位在昌打拼的劳动者从业有保障、更安心,持续擦亮南昌民生保障底色。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刘彤/文 刘铭/图

编辑:姚西林 二审:刘培堃 终审: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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