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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市教育局

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严肃查处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合规经营,现将近期查处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一、徐州市铜山区鑫*托管中心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中心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铜山区教育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罚款6500元。

二、徐州几*服务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公司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铜山区教育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罚款6000元。

三、徐州市*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公司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鼓楼区教育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罚款12150元。

四、徐州秦*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公司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泉山区教育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罚款19200元。

五、徐州市*德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龙分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案。该公司未经审批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云龙区教育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举办,退还所收费用,并处以罚款6380元。

市教育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强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和公开曝光力度,对违规学科类培训、虚假宣传招生、安全隐患等问题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请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双减”政策要求,严守合规底线,依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校外培训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