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编造虚假信息博眼球、赚流量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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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晋城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经查,网民张某某在未核实事件真实性、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擅自编造“太原市红灯笼体育场突发火情”的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传播,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与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目前,晋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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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空间是传递美好的重要场所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民朋友

切勿为了贪图流量和关注

滥用AI工具制作传播谣言信息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来源:晋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