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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决定对南环西路北侧、时庄东路西侧地块依法实施征收,区政府拟进行收储。为了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现将本次征收地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及征收范围

南环西路北侧、时庄东路西侧地块,位于中心城区平旺乡时庄村,面积约0.1084公顷。东邻现状林地,西邻现状地物,南邻南环西路,北邻空地。

南环西路北侧、时庄东路西侧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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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的实际征收权属、面积、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云冈区实施城市规划建设,规划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自然资源管理所、土地测绘单位及相关权利人参与,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四、征收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由大同市云冈区平旺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收补偿工作。

五、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函〔2026〕12号)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范围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政发〔2021〕33号)文件执行,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按评估标准执行。

六、公告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公告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15日。

七、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八、在法定期限内未腾清净地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公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土地征收(拆迁)工作,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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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6年4月3日以晋政地字〔2026〕156号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东条涧村1个乡镇1个行政村集体农用地0.2706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左云县东条涧5万千瓦项目,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左云县店湾镇东条涧村。

三、被征地村地类及面积:

店湾镇东条涧村:林地0.2706公顷。

四、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

货币补偿。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新建山西大同采煤沉陷区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左云县东条涧5万千瓦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6〕156号)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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