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环境违法手法日趋隐蔽,跨区域、团伙化作案给执法工作带来全新挑战。如何从零散线索中捕捉关联?如何在“山重水复”时找到突破口?如何凝聚多部门、跨区域执法合力?“案件实录”专栏上线,让我们一起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优秀案卷中还原案件侦办过程,为各地同行提供一套可参考、可复制的“实战手册”。
河水骤然黑臭,监测数据严重超标 —— 广西贵港某产业园 (以下简称产业园)的河水异常情况得到执法人员高度关注。当“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将矛头指向园区内某生物科技公司时,情况却与常理相悖。该企业不仅具备“零排放”资质且工艺简单,与污染企业的特征严重不符。更令执法人员头疼的是,园区内企业的污染特征相似、地下管网系统混乱,使排查工作步步维艰。面对重重挑战,调查工作屡屡陷入僵局……
52家企业污染物趋同,溯源攻坚如何开展?
2024年12月,产业园中的马尿河突发水质异动情况。河水颜色加深、恶臭刺鼻,群众反映强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后迅速介入。经检测发现,河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关键指标严重超标,极易引发水体缺氧、生态系统崩溃等连锁反应。据此,执法人员断定园区内存在非法排污行为,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溯源攻坚战全面展开。
然而,园区自身错综复杂的结构,让调查难度远超预期:其一,产业构成与污染特征的高度趋同性。园区集聚了52家企业,均以制糖、造纸、热电为主导产业,形成了高度集中的产业链条。这种产业结构导致园区排放的废水普遍含有高浓度有机物,污染物组成呈现同质化特征。因此,传统的分析方法难以有效识别和锁定单一排污责任主体。其二,地下管网系统的错综复杂性。历经多年改造,园区地下管网存在图纸缺失、雨污混接等问题,如同一座“地下迷宫”,不仅增加了溯源排查的物理难度,也为污水非法转移、暗管偷排提供了隐蔽空间。
更棘手的是,传统“采样—送检”的取证模式存在明显的滞后性。面对企业可能采取的夜间偷排、间歇性排放等“游击战术”,执法人员容易陷入“发现异常易、抓现行难”的被动局面。一系列困难,使得案件调查屡屡受阻。历时半个月,案件始终未获突破。
先进技术发力,为案件“扫清迷雾”
为快速打破案件迷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果断引入“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广西环科院)开展调查。该院研究人员采集并分析了园区内各类水样。经比对发现,园区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界外雨水井水样的“指纹”与受污染河水相似度超90%。
这个结果却和执法人员掌握的情况完全不符。从表面信息看,该企业的主营业务是生产生物肥料。这其中的核心原料糖蜜与尿素,与园区内造纸、制糖等企业存在较大差异。同时,该企业的生产工艺以物理造粒与烘干为主,在一般认知中无法产生大量的工业废水;环评手续上也明确写着“无生产废水外排”。且经调查,厂内仅有的少量废水已实现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园区管网。
技术线索清晰指向该企业,污染源头究竟何在?执法人员并未受制于“无废水外排”的表面记录,秉持“证据为王”,立即启动新一轮现场核查,将调查重点由常规排污口转至厂区雨水管网系统。
终于,执法人员在厂区内雨水管网及多处雨水井中,发现了性状高度可疑的棕褐色、黏稠状水体。它的外观特征,与前期研究院在厂界外采集的异常水样高度吻合。
一次糖蜜的意外泄漏,成为污染“元凶”
这场溯源之战,既是执法意志的较量,更是技术手段的攻防。
面对确凿证据,该企业如实说明了事件经过。经进一步调查与核实,执法人员发现此次污染并非蓄意偷排,而是源于一起安全事故引发的意外泄漏。至此,本次污染事件的过程与成因得以完整还原。
2024年12月6日,该企业在原料转运时,因叉车操作不慎刺破10立方米糖蜜储罐。员工虽进行紧急吸附清理,却在后续处置中犯下关键错误——直接使用高压水枪冲洗被糖蜜污染的地面,使得混合糖蜜的高浓度有机废水流入厂区雨水沟,先后经3#、4#雨水井汇入1#总雨水井,最终通过地下雨水管道从厂区外5#雨水井直接排入园区的马尿河。
为评估污染状况,监测人员沿排放路径采集水样。数据显示:厂区外5#雨水井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浓度分别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的226倍、167.4倍和59.27倍。厂区内其他雨水井水样污染物浓度与之相近,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污染证据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涉事企业处以人民币139,600元的罚款,并要求其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系统性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在法定期限内全额缴纳了罚款,并完成全部整改措施。
以案为鉴
先进技术助力查明真相,制度短板亟需补充完善
(一)突破认知局限,创新监管路径
当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领域仍存在深层次的认知局限,为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应从三方面着手:一是推动监管视角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管控”延伸,确立贯穿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生态环境监管思维。二是推动排查思路从“经验依赖”向“证据导向”转变。在此过程中,相关人员需学习科技工具,善于运用数据进行研判,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早发现、快响应。三是推动沟通模式从“单层访谈”向“多维穿透”深化。以执法人员为代表,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人员应深入生产一线,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流程,从不同维度发掘线索。
(二)科技赋能,推动执法模式升级
“水质指纹溯源技术”在本案侦破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已成为科技赋能生态环境执法的典型范例。本案中,此项技术的运用不仅成功破解了污染源追溯难题,更凸显出科技创新对生态环境执法的强大推动力。在先进技术的助力下,未来执法效能将进一步提升。
(三)补齐监管短板,完善环境监管链条
本案暴露出的制度短板,亟待从两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强化源头预防机制。环评环节需重点加强对物料转运等无组织排放环节的风险评估;排污许可证核发时应将雨水口纳入监管,并建立明确的自行监测制度。二是督促并完善企业的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处理预案可操作性的同时,加强实战演练的能力。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编辑 | 邹祖铭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