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拍摄的浙江诸暨市东白湖镇娄东村,当天举办的山乡越野徒步赛事,吸引了近千名游客参加。
新华社发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一所小学组织学生校外徒步活动。 图据新华社客户端
5月6日,在河南省辉县市一处徒步野线,当地村民捡拾垃圾后下山(无人机照片)。
图据新华社客户端
4月18日,黄沙古渡首届大漠黄河春季徒步大会,在宁夏黄沙古渡国家湿地公园启幕。图据新华社客户端
□孔德淇
23岁女子参加低价徒步团中暑猝死,旅行社却以“非营利”“已签免责协议”为由推脱责任。近日,上海松江法院一审判定,格式免责条款无效,旅行社因未尽到安全保障及救助义务,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一判决不仅为逝者讨回公道,更清晰划定了法治边界:组织者的安全义务不能靠一纸声明“一签了之”,在生命安全面前,任何“甩锅”行为都将被法律拒绝。
霸王免责条款法律不予认可
近年来,户外徒步、小众探险、短线团建等网络组团活动日益火爆,低价吸引、轻松报名、松散组织,成为不少商业机构、户外社群的常规操作。为了转嫁风险,“免责协议”几乎成了标配,“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等字样随处可见,不少组织者心存侥幸,误以为只要参与者签了字、画了押,即便发生意外,也能全身而退、置身事外。
但法律早已给出清晰答案。我国民法典规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这不是限制市场自由,而是守护生命伦理与公共安全。普通参与者尤其要认清一个常识:签字不等于放弃追责权利,遇到商家、社群提前印制好的霸王免责条款,不必盲目恐慌默认生效,这类单方面规避自身管理、安保、救助义务的文本,法律本就不予认可。报名前务必留意组织者资质、救援配套、应急预案,切勿被低价噱头裹挟,更不要随意签署全盘放弃责任的协议,学会主动甄别、理性避坑,才是规避风险的务实做法。事实上,不只户外徒步领域,近期备受关注的“开门杀”相关判例与司法规范,同样在不断明晰法律边界、压实相关方责任,传递同一个信号:任何漠视他人安全、试图以“疏忽”不知情”推卸责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户外探索不等于盲目冒险,组团活动更不等于放任不管,收费高低、是否盈利,不是减免安全责任的理由。哪怕人均收费仅百余元、团费收支持平,只要以机构名义组织活动、收取费用、实施管理,就必须承担安全保障、风险提示、现场看护、及时救助等法定义务。
规避风险需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说到这次徒步的悲剧,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当时天气闷热,组织者带着大团队贸然出行,不但没有合理调整速度,也没有随时清点人数、掌握每一位队员的动向。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队员因身体不舒服想要独自返回,三名领队竟然无一人站出来陪同,直至徒步活动全部结束,才发现人员失联,最关键的黄金救援时间就这样被白白耽误了。法院判定旅行社负30%的责任,彰显出过错与责任相当的法治原则,以及低价、非营利不等于无责的司法导向。
法院的判决给所有的户外组织者、旅行社、社群团长敲了一记响亮的警钟:靠“免责声明”蒙混过关,靠低价引流粗放运营早晚会付出沉重代价。真正的安全来自活动之前的充分考虑和评估,来自活动中严格把控的安全规范,来自意外发生后的及时处置,而非用文字游戏推卸责任。只有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主动扛起自己该扛的责任,才能赢得信任、走得长远。
这起悲剧也给每一位徒步爱好者提了个醒,户外活动有风险,出行须谨慎。在参加之前要如实地评估自身身体状况,不逞强、独行;在活动中听从安排,时刻关注体能变化,一旦觉得不舒服,及时向身边人求助,千万不能硬撑。要始终谨记,自我保护意识永远是守护我们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可靠的一道防线。
据“天府新视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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