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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情节】
陈先生欠了孙先生 170 万元,孙先生起诉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却发现陈先生名下没有任何财产。
原来陈先生在借钱之后,和妻子王女士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约定:4 套回迁房全部归王女士所有!
更过分的是,离婚后陈先生还向孙先生承诺:我用回迁房抵押贷款还你钱。孙先生这才知道,陈先生早就把房子全给了前妻。
孙先生气坏了:这就是典型的假离婚真逃债!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 4 套房屋归女方的约定。
王女士却说:房子不是无偿给我的,陈先生欠我父母 200 多万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1. 130 万借款发生在离婚之前,孙某是合法债权人
2. 陈先生通过离婚协议把 4 套房屋全部给王女士,属于无偿转让财产
3. 王女士主张的对价没有充分证据证明
4.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 4 套房屋归王女士所有的约定!
【律师提醒】
遇到假离婚逃债怎么办:
1. ⚡ 及时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2. ⚡ 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合法债权人
3. ⚡ 假离婚真逃债,法院一定会撤销
4. ⚡ 借钱时最好要求夫妻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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