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线上无证经营!丽江公示两起旅游市场违法案例

为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网络非法揽客等违规行为,近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通报两起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一企业、一自然人因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悉数被依法查处,不仅被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还面临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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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旅游公司无证上线美团卖产品,非法获利超8万元被罚

随着线上旅游消费常态化,不少商家依托网络平台招揽游客,但无资质经营已然触碰法律红线。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旅游招徕行为专项排查过程中,发现丽江小蓝帽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违规线索,随即依法立案核查。

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在美团平台上架、售卖各类旅游产品,公开招揽游客参与旅游行程,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开展,并从中赚取非法收益,累计违法所得高达83282.3元,其行为已构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丽江小蓝帽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作出严厉处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83282.3元,并处罚款60000元,双重处罚震慑无证经营乱象,处罚决定于2025年7月24日正式执行。

案例二:个人借闲鱼账号无证揽客售旅游产品,违规牟利千元遭处罚

除企业违规经营外,个人无证涉足旅游经营的行为也被精准查处。执法人员排查网络旅游经营乱象时,发现网民易某某在闲鱼平台涉嫌非法招徕游客,随即对其开展立案调查。

调查核实,当事人易某某同样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私自注册“中国融创文旅”平台账号,借助闲鱼平台发布旅游招揽信息、售卖旅游产品,私下收取游客团费,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经查实,其累计非法获利1324.82元,属于典型的个人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行为。

结合违法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易某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1324.82元,并处5000元罚款,处罚于2025年7月28日落地执行。

旅游经营必须持证合规,杜绝无证揽客牟利

据了解,根据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从事旅行社业务、开展旅游产品售卖、游客招徕、组团接待等经营性旅游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专项经营许可,任何企业、个人不得无证开展相关业务。

此次两起典型案例,均为网络平台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涵盖企业及个人两类主体,也是当下旅游市场乱象的高发类型。下一步,丽江市文旅部门将持续加大网络旅游市场巡查排查力度,紧盯美团、闲鱼、抖音等主流线上平台,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虚假揽客、违规售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持证合规经营,切勿心存侥幸违规牟利,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