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2026)晋0105刑更3号
罪犯吴梦雅,女,1994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原太原市小店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基金征缴科工作劳务派遣人员,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43号D座2单元2901,现住太原市小店区合生御龙城D座2901室,公民身份号码14230219941030****。
本院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2024)晋0105刑初576号刑事判决:以吴梦雅犯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2000元。判决作出后,吴梦雅提出上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7日作出(2025)晋01刑终240号刑事判决:以吴梦雅犯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2000元(已缴纳)。现该判决已生效。
2026年5月25日,罪犯吴梦雅以其处于妊娠状态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决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依法受理。
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对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的事由如有异议,请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异议。
联系人:刑事审判庭卫倩倩法官
联系电话:0351-5662885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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