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拟启用宝鸡城市快速干道三处固定测速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测速设备将对机动车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启用公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设备点位:
宝鸡城市快速干道龙庭山水龙门架至宝鸡城市快速干道蟠龙大桥由西向东区间测速设备,经检定区间全长5.1KM;
宝鸡城市快速干道铁塔路南单点测速设备;
宝鸡城市快速干道蟠龙大桥单点测速设备。
二、限速值:
宝鸡城市快速干道大中型、小型汽车全程限速80km/h。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启用时间:
以上三处固定测速设备于2026年06月05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金台大队
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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