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薇)6月1日起,新版《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下称“新版《国铁集团客规》”)正式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新版《国铁集团客规》在2024版《国铁集团客规》基础上进行28处调整。其中,将客运电子发票、学生优惠票、遗失物品保管寄送等成熟适用、受到旅客广泛青睐的客运新服务固化为规则,使之长效化、制度化;根据客运业务的发展变化和旅客需求的多元化,对购票人、乘车人、联程车票等概念重新界定,对旅客误乘误降、行李运到期限计算方式等条款进行优化,使之更好地适应当前客运场景和运输工作实际,更加精准地服务旅客出行;针对违规乘车并拒绝补票的行为,新增限制购票相关规定的条款1处,更好地维护旅客公平有序的乘车环境。

具体来看,新版《国铁集团客规》首次对违规乘车并拒绝补票的旅客作出了限制购票规定,并纳入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约定事项。旅客如发生“无票乘车”“持用变造、伪造或涂改的乘车凭证乘车”“票、证、人不一致”“持用低票价席别车票乘坐高票价席别”“持优惠票、优待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等违规乘车行为并拒不补票,铁路站车工作人员将现场告知违规乘车行为及后续限制购票措施;当上述几类拒不补票旅客再次购票时,铁路运输企业将通过铁路12306自动提示或售票窗口人工提示,告知限制其购票。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7号)相关规定,旅客应支付应补票款及应补票款50%的加收票款。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完成支付后可自动解除购票限制,补票后在原行程结束之日起180日内可以开具铁路电子发票。

考虑到同一城市有多个车站的情况,为进一步便利旅客出行,新版《国铁集团客规》在2024版《国铁集团客规》规定将误乘、误降旅客免费送回至车票到站或原票乘车站基础上,明确当日无列车送回到站或原票乘车站时,经旅客同意可送至到站或原票乘车站的同城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