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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若干规定》、《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 本院于2026年3月9日发布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增全市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的公告 》, 经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地考察、正式评选、公示,确定下列鉴定机构纳入本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试用期一年。另,法医类和文检类无符合要求鉴定机构入选。现公告如下:

1.工程造价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陕西秦军国防工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鸿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屹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质量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中房建设工程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3.资产评估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陕西精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铭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陕西德利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会计审计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陕西唐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陕西惠瑞科创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5.价格鉴证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陕西铭建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炜华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测绘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

西安通益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天正房地产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