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网络食品销售秩序,打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6月1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线索。
本次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重点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含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广告活动主体等。
征集范围涵盖网络食品销售领域的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广告违法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共计23类。主要包括:普通食品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使用医疗用语营销;对食品成分、产地、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利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员等名义作虚假推荐;篡改、伪造食品安全检验数据;采用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篡改直播间数据等。
广告违法行为方面,重点征集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广告利用代言人推荐、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情形。此外,还包括平台管理制度不健全、对违规行为处置不力、直播营销人员发布不实信息、食品标签违规、未公示注册或备案信息等行为。
市民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或直接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举报人须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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