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案例曝光
安全生产问题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抚琴街道组织本单位专业力量,深入生活生产经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排查发现突出隐患、典型案例,现予曝光,以作警示。
本期曝光安全隐患曝光
点位一
点位1:光荣北路5号
存在问题隐患:有限空间(污水井)无安安全标识标牌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位置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在有限空间处设置警示标志。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二
点位2:光荣北路5号
存在问题隐患:飞线充电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确保消防安全,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充电。同时也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检查人员发现相关行为要立即制止,告知充电人相关政策,确保安全。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三
点位3:一环路北一段330号95栋
存在问题隐患:电瓶车在单元门口停放(堵塞疏散通道)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联系当事人或物管方将车辆移走,确保通道畅通。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四
点位四:一环路北一段300号101栋
存在问题隐患:墙体上私自设置插座,方便飞线充电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停放与充电,应当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确保消防安全,不得违反安全用电要求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充电。同时也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或者充电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检查人员发现相关行为要立即制止,告知充电人相关政策,拆除插座,确保安全。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五
点位五:抚琴西南街45号附70号
存在问题隐患:小餐饮场所住人,存在安全隐患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小餐饮场所内部住人(三合一/前店后寝)存在后厨明火、燃气、油污、大功率电器高度集中,店内留宿属于典型合用场所,隐患叠加极易造成夜间群死群伤火灾。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责令责任人进行整改,店内不得住人。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点位六
点位六:抚琴西南街45号附70号
存在问题隐患:私拉乱接电线
·隐患图片·
相关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小餐饮私拉裸线、乱拖插排、线路不套管多设备串接排插,均属于敷设不符合标准。
检查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后,要立即责令责任人进行整改。
限定整改时限:立即整改
上期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点位一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综合市场一号门,疏散通道占用,已整改
点位二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综合市场(琴琴鲜切面),开关裸露,已整改
点位三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综合市场(农家放心肉),开关裸露,已整改
点位四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综合市场(成都康信乐),配电箱内开关无管控标识、元件未固定、线路凌乱,已整改
点位五
·整改前后对比
抚琴综合市场(成都康信乐),配电箱无“当心触电”警告标志
抚琴街道将继续督促各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问题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守牢安 全生产底线。欢迎各位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抚琴街道办事处提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产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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