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小孩对一只产后母狗及幼崽实施暴力行为,通过棍棒击打、泼洒易燃液体、点火焚烧。听了都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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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报道了案发在广东揭阳揭东区新亨镇,6月28日,几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公共街道对一只刚生产完的流浪母狗及其幼崽施暴。

他们不仅用棍棒将幼崽活活打死,还向母狗泼洒易燃液体并点火焚烧。令人毛骨悚然的是,施暴者在实施这些残忍行为时,竟嬉笑拍摄,并将视频上传至网络炫耀。

因为是不满14周岁,所以目前已全部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同时,教育部门已组织学校加强学生教育,并督促涉事人员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讲两点,一、因为不满14周岁,没有拘留,这次的处理通报多了“把涉事的小孩直接送进专门学校”, 这不是坐牢、不是看守所,但绝对不是回家反省、普通停课。

它是目前法律里,对未满14岁作恶孩子,最严厉的官方处置手段,属于强制性闭环管教 + 行为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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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这样对待动物,尤其是一只产后的母狗和她的幼崽,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表现出如此极端的残忍,究竟是心理扭曲,还是盲目模仿?您觉得呢?

犯罪心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的“麦克唐纳三要素”,其中就将“虐待动物”列为未来暴力犯罪的重要预警信号。

在犯罪侧写的大量案例中,绝大多数成年恶性暴力犯、连环施暴者,童年都有长期虐待动物、肆意纵火的经历。

本质上,虐杀弱小就是一场低成本、无风险的暴力演练:孩子通过每一次的施暴,不断消解对死亡和痛苦的敬畏,彻底麻木冷血、对残忍脱敏。

今天他们的施暴对象是毫无自保能力的母狗和幼崽,一旦心态固化、底线彻底崩塌,未来暴力升级,将矛头转向同龄人、弱者,后果绝对是万劫不复。

聚众的作恶会互相纵容、放大胆量,彻底抹除羞耻感与愧疚感,滋生团伙式暴力隐患。

这4个小孩会是什么样的成长环境,才有今天的恶?我们又如何去改善它?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