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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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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兰州市文旅部门持续加大旅游市场执法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净化旅游市场秩序。为进一步提高游客法治意识,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选取2026年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1月6日,兰州市七里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接到关于甘肃嘉恒国际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队接待费用及收取人头费的举报事项,执法人员通过对该旅行社核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依据相关规定,七里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没收违法所得8989元,罚款5000元人民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4月11日,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抖音账号“姨娘小号”“姨娘”存在发布旅游线路、宣传招徕、组织旅游团队等相关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远程勘验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经溯源核查,确认上述账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榆中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4月14日,兰州市西固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赵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渠道发布旅游招徕信息,并以每人79元的价格招揽游客,共计收取费用632元,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西固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5月14日,兰州市皋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孝义市金大都旅行社有限公司兰州营业部负责人朱某某,未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社或者分公司的情况下设立旅行社服务网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最终,皋兰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 | 岳青、杨晶宇

责编 | 丁守敏

主编 | 狄春华、肖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