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导读:
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重庆市开州区,是大巴山南坡的重要生态屏障,我国特有珍稀濒危裸子植物崖柏生长于此。2024年春,本该静谧的保护区内响起刺耳的油锯声,237株落叶松被斩断,撕裂了自然保护地的肌理,24亩国家级公益林地化作一片刺目的“生态伤疤”。群众举报、公安立案、检察院起诉,当案卷摆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面前时,除了心痛,整个团队更在思考如何修复。破坏自然保护地定罪容易执行难,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万州区法院将绿色司法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由法院主导,开出“法院+监管人+林业+科研”四方联动执行“药方”,将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林业局、科研机构都请进执行环节中,形成“司法审判—专业实施—行政监管—科学评估”闭环,尝试探索可复制的生态司法执行路径。最后,被告人除了拿到一份判决书,还同时领到了一份翔实的生态修复方案,一场超越传统裁判的司法焕绿之旅由此展开。
图为本案宣判后,法院干警为旁听案件的学生介绍崖柏有关知识。 李炏 摄
图为受损林地。 李炏 摄
图为法官给学生讲解案件审理思路。 李炏 摄
图为人大代表、法官、执行监督员一起对补种崖柏的情况进行监督、核验。李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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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毁了24亩国家级公益林
故事要从2024年春天讲起。
外出务工多年的王富禄(化名)回到了故乡——重庆市开州区雪宝山镇。
这里是高山道地优势药材区,重点发展木香、黄连等中药材种植。“开县木香”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相关产业早已成为当地村民致富的特色产业。
看着乡亲们种木香发了财,王富禄心里也打起了小算盘。他看中了罗家村一处名叫“轿顶山”的林地,就从村民手中租了下来,准备大干一场。
但种木香前必须先“清场”。按照“老把式”的经验,得把地上的树砍了、草烧了,翻出土来,木香才能长得好。
王富禄心里清楚,这里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法律明令禁止砍伐、开垦、烧荒等行为。但他心存侥幸,在既没有办理任何行政许可、也没有向任何部门报告的情况下,就雇了工人,扛着油锯上了山。随着阵阵刺耳的锯声,237株落叶松接连倒下,地面草木被清除一空。接着,一把大火烧过,黑黢黢的山坡上翻出了新土。几间工棚搭起来了,一畦蔬菜也种上了,在一片苍翠的保护区里显得格外刺眼。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
群众将王富禄的毁林行为举报到了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立案调查、移送公安——王富禄的“木香发财梦”彻底碎了。
经鉴定,王富禄毁林开垦的区域位于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占用国家级公益林24.26亩,砍伐林木立木蓄积42.7092立方米。毁林开垦行为造成地表植被尽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破碎化,水土流失隐患严重,生物多样性大受影响。
这片原本翠绿的山林,被王富禄“伤”得不轻!
审判精研案情开出修复“药方”
2025年9月23日,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对被告人王富禄提起公诉,并于2026年3月3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作为渝东北9个区县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自然保护地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林地植被一旦遭到毁灭性破坏,修复难度大、周期长、监管难,单纯定罪处罚无法弥补生态创伤。”万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翔在参与案件研判时强调。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划定了标尺。“我们在审判实践中一直尝试变单纯惩罚追责为惩修并重,创新做实生态修复,这与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不谋而合。在审理阶段我们重视引入专业技术力量‘把脉’,在执行阶段则构建全链条闭环体系,力求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造一个集技术支撑、补偿修复、协同监管于一体的司法保护样板。”邹翔说。
思路既定,如何将法典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司法实践,考验着审判团队的智慧。
“这起案件,定罪层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不困难;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让受损国家级公益林从‘伤口’上重新长出生态机能。”该案审判长、万州区法院副院长刘道平告诉记者,“为此,合议庭创新启用‘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机制,给受损森林精准‘号脉’。在我们看来,判决书不仅是一份裁判文书,更必须成为一份可操作、可验收、可追责的生态修复‘施工图’——这是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人民法院对自然保护地必须作出的回应。”
为此,合议庭专门聘请重庆法院参与环境资源审判专家库成员担任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技术调查官在合议庭成员、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翔的陪同下,多次前往受损森林勘验、采样、分析。回来后,技术调查官给出判断:森林坡度陡、土层薄,原生植被群落结构复杂,如果只是简单补种经济林木,不仅无法恢复生态功能,反而可能引发二次破坏。
多方论证立足生物多样性修复
与此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申请专家辅助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出庭。专家辅助人提出,这片森林是崖柏、红豆杉等珍稀植物的生境地,还是金雕、林麝等野生动物的栖息廊道,毁林开垦已导致栖息地破碎化,修复必须立足生物多样性重建。
在案件审理中,两位专家一个出庭作专业说明,一个负责全程技术把关,为法院查明复杂生态事实提供了“双保险”。
就在技术论证紧锣密鼓推进的同时,合议庭获得一个关键信息,案发当地正在推动“崖柏+”全产业链发展,包括开发崖柏香精、药用提取物等高附加值产品。补种崖柏——既能精准修复生态,又能助力地方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修复+绿色经济”的双赢。
不仅如此,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在崖柏育苗、炼苗、高海拔定植方面已有成熟技术体系,并表示愿意无偿提供888株崖柏苗木。
经过近两个月的论证,凝聚各方智慧的《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损地块生态环境修复方案》顺利通过审查。
该方案提出“人工修复+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模式:在人工干预层面,以珍稀濒危植物崖柏、乡土速生树种红桦等为主构建针阔混交林,快速固土保水;在自然修复层面,允许地表原有草本和灌木植被通过天然更新逐步复壮。
诉讼中,王富禄按照修复方案,在受损林地栽植崖柏888株、红桦1776株。
2026年3月27日,万州区法院依法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一审判决王富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油锯一把,予以没收;王富禄按照《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受损地块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四方联动让受损林地“长”新绿
审判工作划定了生态修复的法治“路线图”,但判决成效能否真正落地生根、转化为实质生态效益,关键在于打通执行这“最后一公里”。
“依托审判环节提前锚定的修复标准、布局的执行路径,执行局构建了‘法院+监管人+林业+科研’四方联动执行模式。”该案执行阶段审判长、万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东告诉记者,“四方联动”机制中万州区法院作为司法主导,负责执行调度与法律监督;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作为“专业监管人”,提供苗木保障与修复效果评估;开州区林业局负责林地恢复验收与生态监测;科研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自然保护研究所等)负责提供技术支撑与动态调整建议。四方各司其职,形成“司法审判—专业实施—行政监管—科学评估”的完整闭环,构建起多方协同共治格局,探索出一条可落地、可长效、可复制的生态司法执行新路径。
经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核查评估,王富禄前期生态修复的苗木种植进度、成活保存情况及抚育管护质量,均符合修复方案标准要求。但是,仍有部分树苗未存活。
2026年6月4日,万州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在涉案林地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示范点。
这个修复点,正是审判阶段所确立的修复方案从“纸面”走向“地面”的具体延伸。它集生态修复落地、专业技术研究、现场警示教育、跨域司法协作、生态成效监测五大功能于一体,是自然保护地“惩、治、修、宣、管”一体化的实践样本。
当天,现场同步开展生态修复专项执行行动。被执行人王富禄在执行法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态修复执行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对已经补种树苗中未存活树苗进行补种,累计补种崖柏、红桦等苗木80余株。后续,法院以及相关部门还将持续跟踪,确保三年后崖柏、红桦保存率达80%以上。
望着山坡上新栽的树苗,开州区林业局负责人感慨道:“过去我们执法常止于‘罚款了事’,现在以司法裁判的方式把修复责任固化下来,还引入了专家全程指导,这让行政监管有了更硬的抓手、更准的标尺。”
“毁林容易,修复难。以后谁再想动这片林子,我第一个不答应!”雪宝山镇综合治理专干、法院聘用执行监督员康中鲜如是说。
全程监督此次执行的重庆市人大代表黄兰表示:“万州区法院没有满足于‘判了、罚了’,而是用‘钉钉子’的精神把修复方案一竿子插到底,联动各方力量闭环管理,为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样本。”
夕阳西下,暮色轻笼雪宝山。一株株新栽崖柏、红桦稳稳入土,悄然扎根。青山环抱之间,司法焕绿之旅仍在继续……
量身打造“人工修复+自然恢复”方案
守护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法定职责与时代使命。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自然保护地司法保护划定了清晰标尺、提出了更高标准,专设的生态保护编与自然保护地相关章节,明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划定不可逾越的生态红线,这也意味着针对破坏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损毁公益林等违法行为的惩戒与约束更加严格。
本案是发生在重庆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件。万州区法院通过推动自然保护地案件审理规则落地、建立完善生态修复执行模式与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用实际行动守护了绿水青山。
法典从立法层面确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细化生态修复责任,明确违法行为人必须承担实质性修复义务,推动生态治理从“事后惩处”向“惩修并举、系统修复”转变。本案涉案地域是崖柏等珍稀植物的生境地,具有独特的自然禀赋,法院依托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与专家辅助人的专业力量开展系统性研判,并根据受损自然保护地内树木被全部砍伐,灌木杂草被全部清理、焚烧的情况以及林地生态服务功能丧失的事实,系统分析,认为单纯依靠自然恢复的方式无法短期内实现受损林地生态服务功能修复,遂量身打造“人工修复+自然恢复”方案,优先选用崖柏、红桦等珍稀与乡土树种,兼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区域绿色发展,杜绝“一刀切”式修复可能造成的二次破坏。
另外,生态环境法典还提到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推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科研监测多方联动。本案执行过程中,法院创新建立“四方联动”促执机制,打造一体化生态环境修复点,将司法审判、行政监管、专业评估、群众监督融为一体,让修复工作全程可监管、可评估、可追溯,确保修复责任落地生根、长久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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