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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怎么没水?”“会使用这个消防设施吗?”近期,国家消防救援局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暗访暗查。记者随同暗访组赴上海、江西等地,实地对多家单位开展暗访暗查发现,消防设施较为完备,但有的无法正常运行;值班制度完整,但有的安全人员一问三不知……

显然,养老机构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这类机构人员密集,且入住老人多是失能或半失能,自救能力弱,这需要养老机构比一般单位更重视消防安全。为此,主管部门2023年专门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文件。然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譬如,去年4月,河北隆化县一家养老院发生火灾致20人遇难;今年2月,黑龙江齐齐哈尔养老院起火致5名老人遇难。检索相关新闻可以看到,发生在国内外养老机构的火灾事故不少。这类机构本应该是入住老人的避风港,但某些却变成了人间炼狱。按说,国内养老机构应深刻汲取发生在养老院的这些火灾教训。

然而,上述暗访组发现的情况有喜更有忧。喜的是,大部分养老机构已经配备了基础的消防设施;忧的是,部分消防设施的运转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例如消防设施“带病运行”就是一大安全隐患,因为遇到火灾时无法正常使用。再从人防角度来说,虽然部分养老机构有完整消防制度,然而,实际应急处置能力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部分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完备而无法正常运行,制度完整但存在值班人员不在岗、不熟悉救援流程等问题,这也是一种“形式主义”。也就是说,表面上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有消防设施和完备制度来守护,但实际上“中看不中用”,一旦遇到暗访或者火灾事故,就会显出原形暴露安全隐患。

更不可思议的是,连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也不清楚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这不免让人想问,其资格证是买来的还是考来的?有没有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是否真正将入住老人的安危放在心上?这种“有证无能力”的形式化消防安全管理涉及的养老机构,究竟尽了几分责任?

至于一些养老机构存在纸面整改、空转运维现象,更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但火灾发生时,形式化的消防设施和人防制度毫无意义,并不能起到实际灭火效果。可以说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形式化,只会起到糊弄、麻痹作用,其安全隐患甚至比设备不全、制度残缺更大。因此决不能让消防安全沦为“形式主义”。

首先,这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此有明确规定,决不能让该制度停留在纸上。其次,各地民政和消防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如果地方监管工作到位,国家暗访组不会发现诸多问题。另外,入住老人及其子女、媒体等,也要加强监督。

不客气地说,与其让一场火灾来检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真实情况,不如有关各方在平时或事发前就将一切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虽然说各地都有消防部门守护包括养老机构在内的生命财产安全,但养老机构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必须“自身硬”,否则,再高效的消防救援也难以做到“远水救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