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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6〕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7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1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金山区朱泾镇JSS2-0401单元11-13地块(CB_202507001)实施储备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朱泾镇,东至棕榈泉(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至上海欣邦管道科技有限公司,西至鸿尊路,北至11-12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区朱泾镇温河村第五村民小组6951.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51.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951.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51.1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金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7326082
监督电话:57953011
联系人:居明华、陆强
联系地址: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来源:区规划资源局
编辑:程佳域
责编:干钰琼
审核:陈建军、洪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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