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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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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

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要求,对浙江省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制空域

嘉兴市秀洲区、嘉善县舟山市嵊泗县区域内的所有适飞空域。

二、临时管制时段

2026年7月15日0时起至2026年7月20日24时止。

特此通告。

(上述临时管制空域可通过浙里办“浙里畅飞”移动端查询)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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