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每个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接近尾声时,这也就意味着一个学期从头至尾全覆盖实施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延时服务也就结束了。从网上反馈的信息来看,绝大部分学校都是在学期快要结束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每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收取一定标准的课后延时费用。
教育部之前依据“双减”政策的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各地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而且明确了相关筹措和补助标准并规定要给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一定标准的补助,只是各地在收取费用时并没有完全按照要求执行,收取的标准不一,给予的补助也不同。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级财政要将课后延时服务保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而且经费主要用于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纳入年度预算的课后延时服务经费除了县(市、区)级财政投入之外,省级财政还会根据服务开展和财政投入情况安排奖补的资金。
无论是县(市、区)级财政投入还是省级财政奖补投入,都是保障经费中主要用于确保开展服务所必须的场所、设施等部分费用。在土地出让和土地出让金受到严格管控的大环境下,地方财政的收支压力很大,但尽管如此,地方政府也不可能将课后延时服务费用当成是财政创收。
各校将收取的课后延时服务费用按要求上交一部分给主管部门用作公用经费后剩下的课后延时服务费用于校内统筹。当然,课后延时服务对一所学校来说是一项系统工程,参与人员除教师外,还有行政领导、后勤人员和保安保洁人员,如何合理分发课后延时费用就成了问题的关键。
给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相关人员分发补助自然要按照事先制定好的分配方案执行,虽然各校有着不同的分配方案,但只要公平合理即可。之前看到有位老师发布了所在学校的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宣布的课后延时服务费用的分配方案(如下图所示)。
根据这个分配方案的规定,课后延时服务以作业辅导为主,以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为辅,参与人员有学校行政领导和一线教师(全员参与)、后勤人员以及保安保洁人员(自愿参与)。按本学期100天核算(学生实际参加天数90天),每位学生收取400元。
学校行政人员、各处室人员、后勤人员以及保安保洁人员,每人每天50元,按100天核算,每人补贴5000元;音体美老师、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老师每人每天40元,按95天核算,每人补贴3800元;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人每天30元,按90天核算,每人补贴2700元。
学校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四方人员分发延时费用,这本身没有问题,参与了就应该给予补助,但这样的分配方案似乎有着明显的倾斜意味,让真正从事着课后延时服务的语数英老师和音体美以及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的老师感觉到了补助上的差距。既然是以作业辅导为主,一线教师补助怎么这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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