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商人林惠荣、林明武夫妇,因涉及公司股权变更案件,先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分别因职务侵占罪获刑7年和2年。妻子林惠荣此前经再审改判无罪后,今年8月10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明武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此前职务侵占罪判决,宣告林明武无罪。至此,夫妻二人均通过再审获得无罪判决。
8月10日,林明武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申请国家赔偿,并希望追究其认为造成案件错误处理的相关责任。
本案再审法院
因公司股权变更引官司
此前被判职务侵占罪获刑二年
该案源于一起公司股权变更。根据相关判决书,2010年3月,林明武与妻子林惠荣共同出资40万元,成立漳浦县金福荣贸易有限公司,二人各持有公司50%的股权,林惠荣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经营新鲜农产品销售。
2011年,该公司引入池某等人入股,股东结构发生变动。此后,公司名称也变更了。
2012年9月底,公司股东因经营产生矛盾,企业经营受到影响。随后,相关股东从公司取走部分货物。该案一审、二审法院均认定林明武与林惠荣利用林惠荣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等文件,将池某等3人持有的60%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
随后林惠荣、林明武先后被抓,后分别被起诉。
根据林明武案一、二审及林惠荣案一审认定,林明武伙同林惠荣利用林惠荣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以伪造文件、变更登记等手段,将股东池某等人的股权变更至林明武名下,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属共同犯罪。其中,林惠荣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林明武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2016年5月30日,漳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明武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林明武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林明武提出申诉。2025年2月7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再审宣告其无罪
妻子此前再审被判无罪,获国家赔偿
林惠荣此前因职务侵占罪获刑7年,并经再审获得无罪判决。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林惠荣再审无罪后,曾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相关申请获得受理。其后,林惠荣获得国家赔偿171万余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1215904.6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因不服漳州中院的赔偿决定,随后林惠荣向福建高院申请了复议。对于妻子获得的国家赔偿金额,林明武表示,他对此并不认可。林明武称,夫妻二人此前经营企业,案件发生时正处于事业发展阶段,“171万元的话,在当时我半年就可以赚171万元”。
林明武案漳州中院再审判决书显示,再审法院围绕林明武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进行了审查。再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判决书显示,现有证据不能排除池某与林惠荣等人已就案涉公司的清算、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等事宜达成合意的合理怀疑,据此亦不能排除林明武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合理怀疑,相关证据不足以达到刑事案件定罪标准。据此,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此前刑事判决,宣告林明武无罪。
他称出狱后靠打零工生活
下一步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对于此次再审无罪结果,林明武表示,此前妻子林惠荣已经获得无罪判决,因此自己对此已有一定预期。“主犯无罪了,从犯还会有罪吗?”林明武说。
林明武称,案件对夫妻二人以及整个家庭造成的影响太大。自己2014年被抓时39岁,此前夫妻二人经营公司,公司业务受到影响。“现在公司连运作都运作不起来了。”
他介绍,案件期间,其父母曾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身体状况受到影响;两个孩子的成长和升学也受到影响。
林明武称,近年来自己主要在北京通过打零工维持生活,同时继续为案件申诉奔波。“没钱花的时候,就去做钟点工。”
林明武表示,获得无罪判决后,下一步计划申请国家赔偿。同时,他称希望追究其认为导致案件错误处理的相关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来源:红星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