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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下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法院”)发布《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白皮书(2016—2026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系统梳理十年间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理、审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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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2016年10月至2026年7月,金山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68件,案件数量逐年稳步增长。其中,刑事诉讼案件156件(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2件),占比27.5%;行政诉讼案件62件,占比10.9%;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318件,占比56%;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32件,占比5.6%。十年来,金山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562件,整体结案率超98%,诉讼类案件无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形。

白皮书显示,金山法院自2016年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经历了从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到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集中归口管理的渐进历程。十年间,金山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案由从最初单一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逐步拓展至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污染环境罪等多种罪名,变化态势与金山区从“治水护渔”向全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纵深推进的环境治理进程高度契合。

在机制创新方面,金山法院积极探索从“金钱罚”到“行为罚”、从“一判了之”到“修复为重”的裁判方式变革,推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有机衔接。同时,法院紧扣区域协同发展、生态共治现实需求,秉持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理念,搭建“区内联动、跨区协同、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网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从法院单独办案转向多方协同共治。此外,法院还坚持把司法服务延伸至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前沿,依托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点,将庭审搬到田间地头、把普法送到群众身边,推动环资审判从“坐堂问案”向“源头治理”延伸,从“末端裁判”向“前端预防”拓展。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金山法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围绕碳汇交易、碳排放权纠纷等新型案件强化司法研判,持续深化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为金山“南北转型”战略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金山法院:十年来,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68件,结案率超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