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某小区开发商违规操作,导致业主权益遭到严重损害,购房时开发商宣传西大门为业主会客厅,作为业主使用兼具大门的功能,交房之后却违规租给他人在会客厅开了诊所。目前,业主进小区需要先从诊所过去,会客厅也不再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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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示范区回复:
网友您好!现将商丘示范区核实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接到反映的问题后,示范区高度重视,责成民欣办事处进行处理。经核实,2026年8月9日,某小区物业经理向曹阁社区反映,小区拟利用房屋开设诊所引发业主纠纷。8月10日,曹阁社区组织开发商、物业、业主代表座谈,摸排核实业主诉求及房屋出租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叫停诊所筹备工作。经社区核实此房屋属于社区养老配套用房,不能改变用途用于开设诊所,于2026年8月17日该诊所已搬离。感谢您的留言。
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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