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典型案例。其中,柴某竹等职业骗保人长期在不同医疗领域采取虚开药品倒卖、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等方式实施骗保行为,甚至利用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相结合”实施骗保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00余万元,柴某竹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职业骗保人是以非法获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长期、多次或组织化实施欺诈骗保的个人或团体。区别于普通参保人,职业骗保人通常熟悉医保政策和业务流程,通过各种欺诈手段系统性骗取医保基金,作案链条长、隐蔽性强,给全面查明涉案事实、人员及案件侦查取证带来难度。

案情显示,2019年至2023年间,柴某竹等5名职业骗保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有偿使用的方式敛取多人的“门诊特殊病种”医保凭证,长期在不同医疗领域采取虚开药品倒卖、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等方式实施骗保犯罪。其中,伙同某互联网医院医师戚某文在该互联网医院大量虚开医保药品,倒卖给非法收药人姜某华牟利;伙同医药代表孙某等3人在某药店虚开口服液药品后,再由孙某等人低价回购,通过获取高额销售提成牟利;伙同某门诊部经营人刘某等人以开具中药饮片为名,空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柴某竹等人还从多个医院大量开具医保药品后倒卖给非法收药人孟某祥牟利。上述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另查明,某药店工作人员范某婷将在该药店工作中获取的5000余名开药患者信息提供给医药代表孙某,欲用于引流患者开药。孙某为使其代理的医保药品进入药店销售,向该连锁药店运营部经理尚某支付回扣人民币31万余元。

2023年3月13日起,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对本系列案陆续立案侦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柴某竹等人犯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其中,对范某婷、孙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4年11月20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分别判处柴某竹等人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本案中,职业骗保人串联起药店、药品销售代表、药贩、民营医院经营人、医师等多个主体,实施多种骗保行为,形成人员固定、交叉结伙的骗保团伙,骗保数额大,严重危害医保基金安全。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此类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强化与公安机关、医保部门的协作配合,针对职业骗保人利用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骗保手段新特征,强化大数据模型开发运用,通过数据监测、平台协作等手段,强化侦查取证,夯实证据基础,确保对医保骗保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惩治。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