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一开
挡住了邻居出入的通道
也将邻里和谐隔之门外
近日,鹤山市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执结一起因入户门安装方向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消除房门带来的通行困扰,调和邻里矛盾,让邻里之间回归和睦。
鹤山市某小区业主李某与王某是同一楼层的邻居,两户相邻。李某入住后不久,就发现邻居王某家新安装的入户门堵路又堵心。
王某家入户门原设计为向内开启,王某收楼入住后,在未与邻居李某协商,也未征得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一扇逆时针向外开启的入户门,该房门向外开时,正好朝向李某家门口一侧,当门开到 90 度时,会侵占楼道绝大部分通行空间,影响李某及其家人通行。
AI生成图
“王某家开门时,会遮挡我家出入口,甚至存在视野盲区,极易碰撞伤人,严重干扰我们一家的日常通行。”李某诉说道。
多次沟通无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要求王某在判决生效六十日内,将入户门整改为顺时针向外开启。可判决生效后,王某却没有按期落实整改义务,案涉房门依旧保持原样。无奈之下,李某向鹤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诉讼,两家人已经有了隔阂,若采取强制更换房门的手段,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接到该案后,鹤山法院执行法官决定再次组织调解。
执行法官首先联系两户业主,充分了解各自的诉求与顾虑,找准矛盾的症结所在。同时,赴案涉住宅现场走访,实地查看楼道格局、房门开启状态,核实房门外开对公共通行造成的实际影响和安全隐患。
解铃还须系铃人。面对被执行人王某存在的抵触情绪,法官单独对其开展多次思想疏导工作。“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远亲不如近邻,不妨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法官从邻里相处的情理角度耐心劝导,同时向王某释明法律后果,“生效判决必须履行,如果拒不配合执行,将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法律惩处。”
在法官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劝导下,王某低下了头,打消了侥幸心理,主动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判决义务。
为解开邻里“心结”,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引导他们一同找寻兼顾双方居住权益和需求的最优解。经多轮讨论,双方均表示在尊重原生效判决的基础上,将入户门的开门方向改为向内开启,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王家房门改造好了,我们出入畅通了,也安心多了!”执行法官回访时,李某满意地说。
邻里之间一墙之隔,开门关门虽是生活小事,却关系居住的安全感与幸福感。鹤山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邻里之间的人情事理,保障了两户家庭的居住使用权益,让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
来源:鹤山法院
供稿:吴燕华、黄苑桦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
热门跟贴